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甘孜县妇幼保健院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甘孜县妇幼保健院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批复

甘办函〔2013〕359号

甘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办《关于购置县妇幼保健院巡回指导车的请示》(甘孜府办〔2013〕15号)收悉。为进一步提升县级妇幼保健院的综合服务水平,经研究,同意你县妇幼保健院购置1辆国产广汽丰田汉兰达越野车(排气量3.5L,价格在48万元以内),作为医疗卫生巡回指导车。车辆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集中采购,相关部门按照《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委办〔2012〕112号)规定,予以办理车辆购置、注册登记等手续。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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