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办发〔2012〕1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2年全州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的通知》(川府发〔2011〕6号)为抓手,推动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2〕10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12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将今年确定为“行政强制法宣传年”,以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组织开展以《行政强制法》为重点的集中宣传日活动。严格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行政强制事项、实施主体、实施程序、依据及是否含《行政强制法》所禁止的内容,对清理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以《行政强制法》的实施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二)在全州县级以上政府及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案卷评查活动,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范法律文书、送达文书、案卷归档,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复议规范化。

(三)细化《依法行政评估指标》,抓好各项指标落实,促进政府行为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各县政府)

二、着力规范行政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项必经程序,落实《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县级人民政府要选取2件以上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决策后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各县政府)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适度扩大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范围。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法复函〔2011〕62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0〕31号),开展规范化建设整改和验收工作。

(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强化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

(州政府法制办,各县政府)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国务院、省行政审批清理结果并结合我州机构改革后单位设置和职能发生改变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清理工作。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取消没有法定依据、未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备案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内容的部门“红头文件”。

(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规范行政审批过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对已经取消、下放或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加强后续监管;落实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

(四)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推行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等政务服务方式。

(州政府法制办、州监察局、州政务中心、州发改委等,各县政府)

五、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要重点推进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推进办事公开。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

(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抓好政府网站、声讯服务平台、3G网络服务平台等载体和政务公开查阅点建设,为公众及时查阅、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利。

(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级相关部门,各县政府)

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45号)要求,基本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各县及州

级部门在行政权力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逐一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查找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州政府办公室、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州级相关部门,各县政府)

七、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甘孜藏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2009年州政府令3号)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备案情况定期通报,对纠错情况密切跟踪,定期向社会公布经备案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各县政府)

八、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考核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各县政府)

(二)有针对性开展依法行政研究和指导。结合实际,针对依法行政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超前谋划、加强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困难,及时破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难题。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当好本级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同时,加强对同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做好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经验总结、情况交流等工作,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特别要针对州、县换届后领导干部调整变化的情况,有计划地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能力培训工作。(各县政府)

(三)严格实施依法行政考核。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各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规划和部署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务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各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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