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乡城县纪委(监察局)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乡城县纪委(监察局)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批复

甘办函〔2013〕312号

你办《关于乡城县纪委(监察局)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请示》(乡府办〔2013〕29号)收悉。甘办发〔2013〕42号核定乡城县纪委(监察局)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为3辆,现实有车辆数2辆(原有3辆,川V09822于2012年报废),空编1辆。为保证乡城县纪委(监察局)正常开展工作,经州政府办公室研究,同意在编制内购置一辆公务用车,规格型号为:一汽丰田普拉多GRJ150L-GKAGKC,排气量:4.0L,价格在70万元内,车辆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集中采购,相关部门按照(甘委办〔2012〕112号)规定,予以办理车辆购置、注册登记等手续。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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