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浙发改规划〔2011〕1458号
颁布日期:2011-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发改规划〔2011〕145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列入《浙江省省级“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增补方案》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浙江省供销社系统科学发展,推动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供销总社“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制订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十二五”(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的成绩与经验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供销社系统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要作用的意见》(省委〔2006〕106号文件)精神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初步实现了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为“三农”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深化改革,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实现总经营收入2100亿元,比2005年的966.8亿元增长了117.2%,年均增长16.8%,其中商品销售总额1708亿元,比2005年的721亿元增长了136.9%,年均增长18.7%;外贸进出口20.9亿美元,与2005年的20亿美元基本持平;实现利润23亿元,比2005年的9亿元增长了155.6%,年均增长20.7%。省社本级兴合集团公司实现总经营收入458.1亿元,比2005年的275.9亿元增长了66.0%,年均增长10.7%;外贸进出口14.3亿美元,比2005年的11.7亿美元增加2.6亿美元;实现利润12.4亿元,比2005年的3.8亿元增长了215.8%,年均增长27%,已连续10年名列全国500强企业和浙江百强企业榜单。“十一五”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在综合实力增强的同时,对社会的贡献连年攀升,“十一五”期间全系统累计上缴税金105.4亿元,期末税金总额31.5亿元,比2005年10.7亿元增加20.8亿元,年均增长24.1%,其中省兴合集团公司累计上缴税金39.1亿元,期末税金总额13.6亿元,比2005年2.5亿元增加11.1亿元,年均增长40.3%。随着供销社事业的发展,改革改制所产生的人员、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化解,累计还吸纳了2500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和城乡劳动力到系统工作,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重振网络,连锁经营全面拓展。全省供销社充分发挥系统在组织、网络、人才、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广泛宣传发动,依托龙头企业,搭建系统合作平台,积极推进“新网工程”四大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各项指标增势迅猛。到2010年底,全省系统已有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再生资源等连锁经营企业216家,比2005年增长了129.8%;连锁经营网点24266个,比2005年的6305个增长了284.9%,其中:日用消费品网点10606个,农资网点11255个,其他网点2405个,分别增加了7197、9341、1423个,是2005年的2.5—5.8倍;连锁经营面积达到221.7万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了140.1万平方米;全年连锁经营总额为317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225.6亿元,年均增长28.2%。连锁经营所有指标均已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任务要求。

(三)服务三农,龙头企业快速崛起。“十一五”期间,全省供销社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保证农业生产和缓解农产品销售难等方面作出新的贡献。据统计,2010年直接向农民供应各类农资商品56亿元(其中化肥42.8亿元、农药8.6亿元),与2005年相比增长了183%(其中化肥增长了169.2%、农药增长了126%);直接向农民收购各类农产品119亿元,与2005年相比增长了95.7%。在为农服务的同时,社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到2010年底,全省系统有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5家(省部级以上龙头企业45家),带动农户770761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56.2亿元,其中省农资集团、省茶叶集团、杭州合众集团、绍兴县社华通集团、萧山区社万丰集团等企业(集团)成为行业或区域的领军企业。到2010年底系统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64家,比2005年底增加18家;交易总额达347亿元,比2005年的144亿元增长了140.9%,交易规模占全省1/4强,杭州果品市场、嘉兴农产品批发市场、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成为行业翘楚。

(四)创新发展,“三位一体”稳步推进。在抓好基层供销社巩固提升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合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推动“三位一体”试点工作。到2010年底共有村级综合服务社1017家,比2005年底增加了812家,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发展1000家的目标;全省供销社系统兴办、领办、参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750家,比2005年的714家增加了1036家,2010年实现销售超过100亿元,带动农户130万户,面积312万亩,助农增收109亿元。以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为内容的“三位一体”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系统共有42个县(市、区)开展“三位一体”工作试点,有26个试点县成立了农信担保公司,总注册资本3.19亿元,截至2010年底为农业中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提供担保34亿元;有6个试点县供销社入股当地农信联社,1个县级社入股村镇银行;还有6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资金互助,惠及社员8155人,金额7355万元。

(五)围绕中心,组织体系不断完善。以推行县及县以上供销社参照公务员管理为重点,不断加强系统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和员工队伍建设。截至2010年底,11个市级社和70个县级社机关获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局)正式批复参照公务员管理;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建设,2010年末系统主管和领办各类农产品、农资、连锁经营、再生资源、经纪人、农村资金互助等行业协会、专业协会86个、入会会员10078个,其中农产品行业、专业协会38个、入会会员7776个,对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较好的作用。不断创新、锐意改革,在嘉兴市试点的基础上,全省系统共有各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协会)89个(其中市级5个、县级22个、基层社62个),共吸收系统外会员5808个。

此外,教育培训工作成效明显。到2010年底止,系统共开展农民经纪人等职业资格培训277期,25000多人次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全省系统组织职工培训近15万人次;社属院校建设再上新台阶,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院校,并列为省级示范性商职院校重点培育单位,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筹建工作进展顺利,新校区建设工程按期完成并正式启用。

“十一五”时期供销社的发展历程让我们深刻认识到:要保证供销社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明确目标、抢抓机遇,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动摇,把供销社工作融入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体现在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之中,创新服务,赢得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巩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大社有企业,夯实基础,增强为农服务的能力;必须坚持紧紧依靠干部职工不动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企业发展与职工自身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充分调动一线经营主体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动力;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发展不动摇,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队伍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虽然“十一五”时期我省供销社系统改革和发展成绩喜人,但必须清醒看到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组织基础还不够扎实,有的县级社实力还较弱,基层供销社数量萎缩、整体功能不强的的状况尚未明显改善;二是要素瓶颈制约进一步加剧,核心竞争力有待培育,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重道远;三是区域发展存在差距,联合与合作还需推进,资源整合、品牌联合有待加强;四是龙头带动力需要进一步增强,特别是日用消费品经营、农副产品购销省级龙头企业亟待培育壮大;五是人才队伍建设跟不上经营业务发展要求,组织保证有待加强;六是职责定位还不清晰,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对外协调工作还需加强。

二、“十二五”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是我省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实行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内需,加快服务业发展必将是全省“十二五”工作的主旋律,为供销社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经济社会进入转型发展的新时代。“十二五”我省将处于人均GDP从7000美元向10000美元跨越的重要阶段,提前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代,与此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也会更加突出,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势在必行。由此带来的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提高,消费结构升级,尤其是农村消费结构的全面提升,对供销社开拓城乡市场、加快组织基础建设、转变发展方式提出新的要求,为供销社发展提供巨大空间。

(二)“三化同步”积极推进,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态势。在工业化、城市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我省“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三化同步”的推进在必然带来科技进步、资源要素流动、服务业发展和城乡面貌深刻变化的同时,为新农村建设带来新的发展空间。随着支农惠农力度的加大,农村人口继续向城镇集聚,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小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速,将对城乡经营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三)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农业建设。为克服土地资源的束缚,全省将大力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由此,对供销社服务“三农”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新型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创新发展,工商资本向农业领域转移,专业化家庭经营,产业化合作服务,新型合作服务体系建设将迎来新高潮,为供销社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

(四)国家加大政策鼓励支持力度。《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的出台,为供销合作社新时期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任务,同时也标志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已步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在省委〔2006〕106号文件的基础上,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2010〕46号)。一系列支持和鼓励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政策,给供销社系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机遇。

(五)供销社自身经济实力的壮大和服务功能的增强。通过多年来的努力,各级供销社及社有企业的综合实力得到明显增强,为农服务的能力得到提高。2010年社有企业实现利润23亿元,资产总额达到674.7亿元。省社本级兴合集团连续入围“中国企业500强”,位居浙江企业百强榜单前十位和浙江服务业百强企业第二名,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市县基三级供销社及社有企业发展得到了长足进步,全省系统入围全国“百强县级社”、“百强基层社”和“百强企业”的数量在各省级社中名列前茅。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综合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为供销社成为国务院〔2009〕40号所要求的“三种力量”奠定了现实基础。与此同时,供销社发挥长期扎根农村优势,加强组织建设,推进服务创新,服务功能显著增强,赢得了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朋友的信赖,逐步形成了供销社的品牌,为供销社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二五”期间供销社系统在迎来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后危机时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不确定因素增多,应对难度进一步加大,对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的背景下,外资企业进一步深入中国市场,在带来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的同时,中外企业之间必然在诸多领域展开激烈的竞争;与国际跨国公司、国内大型商业企业相比,供销社系统的企业无论是经营规模,还是综合实力,或是核心竞争力,大都处于弱势。

综合判断“十二五”期间供销社既有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巨大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的总体要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以加快供销社发展方式和服务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把供销社建设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目标,加快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着力创新合作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壮大社有经济实力,增强服务“三农”整体功能,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发展目标

——规模效益持续增长。到2015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实现总经营收入310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其中商品销售总额2650亿元,年均增长9%;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28亿美元,年均增长6%;利润达到37亿元,年均增长10%;税金总额55亿元,年均增长12%;净资产总额330亿元,年均增长10%。省社本级兴合集团总经营收入达700亿元,年均增长9%;外贸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年均增长7%;利润达到20亿元,年均增长10%;实施重大投资项目50个,投资金额超过100亿元。

——服务功能继续强化。将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整体纳入新农村建设之中。发展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15年全系统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500家,省级及以上示范社400家,带动农户160万户,助农增收130亿元;实施“千村千社便民工程”,到2015年综合服务社总数达到2500家,中心村覆盖率达到50%;深化“三位一体”试点,积极探索开拓金融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功能;继续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新建和升级改造,年交易额达到550亿元;从生产者购进的农副产品总额达到150亿元;直接向农民供应农业生产资料的年销售额达6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帮助农民增收达到100亿元。

——联合合作有效推进。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创新发展“新仓经验”,发挥系统优势、整合系统资源,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大力培育省级龙头企业,坚持以产权为纽带,项目为依托,推进系统联合合作。推动现有网络的整合、重组、扩展与提升,加快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省级龙头的培育,在相对薄弱的再生资源网络和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上形成新的亮点,以龙头企业带动的全省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和农产品直销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到2015年实现,省级龙头覆盖四大网络,全系统承担“新网工程”企业达260家以上,经营网点确保30000个,力争达到35000个,年经营总额确保400亿元,力争达到450亿元。

——组织基础更加扎实。全面推行县级以上联合社参照公务员管理,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强化联合社为“三农”服务、为系统服务、为成员社服务的意识,积极推进开放办社,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搭建为农服务的公共平台。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模式,盘活存量,恢复和激活基本功能,积极推进基层社的改造、重组、提升和新发展,实现开局之年有起色,3年有明显变化,5年有一定规模,到2015年基层社总数达到600家,力争800家。加强各级供销社的组织和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和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实施人才兴社战略,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人才,不断优化干部职工知识和年龄结构。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谋划、整体提升。加强“十二五”期间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加强行业间的联动、区域间的协同,将供销社发展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框架中,力争在统筹城乡、新农村建设、“三化同步”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促进全系统的科学、有序、整体、协调发展。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省供销社系统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城市与乡村、不同经营种类之间在现实条件和经营水平上的差距,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基础条件较好的重在提升,原有条件相对薄弱的则应当抓住机遇、先易后难、逐步改善,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措施促进改革与发展。

3、龙头带动、统筹兼顾。坚持统筹兼顾的方针,抓两头促中间。选择现有经营基础条件好、辐射能力强的供销社及龙头企业加以扶持,鼓励其进一步提升功能,通过龙头带动健全系统县域尤其是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促进网络间、地域间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进一步夯实为农服务的基础,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4、一网多用、城乡互动。充分利用供销社现有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等网络体系,结合城乡居民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需求,增加金融服务、信息咨询、文体娱乐、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代办票务等内容,加强与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不断丰富网络内容,把网络终端发展成为农村综合服务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充分发挥供销社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功能优势,一方面将群众需要的价廉物美工业品送到农民家门口,另一方面将农民及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各类农副产品送进城,真正解决农民群众的买难、卖难问题。

5、重点突破、项目推动。供销社改革与发展要集中系统的资源和力量,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按照科学、经济、效益的原则,选择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建设项目,立足项目促联合,立足项目促发展,立足项目强服务,通过项目实施,推动网络改造升级,做强做大龙头企业,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1、巩固提升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要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打造绿色、安全、高效的新型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农资保障。大力推进强强联合,加大投入,提高对上游资源的控制力,建立持久稳定的化肥货源基地;加快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区域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努力构建上下合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一体化服务为核心的营销体系,大力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打造4家经营额超过5亿元的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办好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技术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继续做好化肥、农药、棉花等重要涉农物资与救灾物资的储备。

2、联合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要结合县域中心城市、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从规划入手,以龙头带动,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的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加大优势地区向薄弱地区网络渗透帮扶力度,实行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加大网点设施的新建和改造力度,优化县、乡、村三级连锁经营体系,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增强物流配送能力,提高门店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步伐;依法拓展经营范围,鼓励开展家电、图书、药品、食盐、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业务。到2015年打造连锁经营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5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形成区域龙头企业集群,省级日用消费品经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充分显现。

3、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加快形成以区域性市场为龙头,产地市场、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和配送公司为支撑的农产品流通格局,构建覆盖广泛、销售顺畅、运转高效的市场体系。探索发展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集研发、生产、加工(整理)、冷藏、配送、销售为一体的鲜活农产品产业化营销模式和连接全省系统各类展示展销平台的名特优农产品连锁经营模式;加快推进农超对接,探索农产品拍卖、经纪人代理、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方式;支持系统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形成2家年交易额超过50亿元以上、4家超20亿元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中心),鲜活农产品产业化营销模式和名特优农产品连锁经营模式基本形成,经营额分别超过5亿元和10亿元。

4、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抓住我省循环经济试点的有利时机,重点在提高回收利用水平、发展集散(加工)园区上下功夫,加快构建以社区回收站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回收利用网络。要依托政府和社会的力量,集合系统优势,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和建设工作,加快推进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综合利用处理基地等网络基础和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完成浙江慈溪再生塑料产业基地、浙西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浙中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基地和杭州市、宁波市、永康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城市矿产”项目,有条件的企业要根据国家政策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全省系统再生资源销售额达到200亿元。

(二)着力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

1、立足产业,深化“三位一体”的合作服务。充分发挥供销社上接生产下连市场的流通优势,以供销合作为基础,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深化“三位一体”的合作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探索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新型为农服务平台。要立足我省农业主导特色产业,开展专业生产合作,量质并举发展一批有带动力、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为主要内容,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合格供应商评价试点工作,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市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规模化、特色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之路,不断延伸增粗产业链条,做优做大做强。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着眼点,积极探索新的服务领域和方式,大力拓展信用合作服务,在政府的引导支持下,发挥供销社的主体作用,将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有机融合起来,深化“三位一体”试点,加快发展壮大各类真正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到2015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50家,新培育省级及以上示范社200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50家。

2、积极探索,拓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把积极开拓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功能作为供销社未来发展的一个突破口和增长点。推广试点典型经验,健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信担保体制,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农信担保的规模和受益面;强化“新农村合作金融结算网”、惠农卡、农资信用消费等金融服务并积极开发提高为农服务便利度的金融产品,创新农村金融工具;有条件的试点地区供销社要积极领办或参股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农信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开展典当、拍卖业务。“十二五”期末,系统内开展资金互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0家、运作规范的农信担保公司30家,有供销社股份的农信联社、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达到20家。

3、扎根基层,加强农村综合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原则,积极参与中心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一村一品、一村一社、一村一店的专业合作村的创建活动。根据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新需求,围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建设要求,切实抓好“千村千社便民工程”建设,在全省2000个中心村或较大行政村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利民惠民的综合服务社。除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供应外,积极开展药品、图书、邮政等商品经营,加强与民政部门推行的乡村(社区)服务中心主动对接,拓展卫生、文化、农技等社会服务活动,每年新建300家具有综合性、多功能、规范化的农村综合服务社。

(三)突出重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1、加大投入,积极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以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为突破口,加快转变系统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增强系统发展后劲和抗风险能力。利用国家扩大内需、推进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积极参与集商贸、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城市商贸文化综合体和中心镇经济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密切关注农村市场,发展战略性区域市场,延伸营销触角,拓展业务空间;要把握行业竞争方向和趋势,综合考虑产业变革、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投资机会,选准切入点,投资新项目,发展新经济,抢占下一轮发展的制高点。“十二五”期间全系统将组织实施单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156个,从中精选50个带动和影响力大的重大建设项目,每年着力抓好10个,为壮大供销社经济实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支撑。

2、发挥优势,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系统联系农民、产业众多、产业链长、熟悉市场的综合优势,支持有条件的社有企业积极兴办、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建立高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基地;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现农产品分级标准化、包装规格化,加速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提升农产品整体品质;推广“市场+基地+农户”、“公司(配送中心)+基地+农户”、“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龙头带动、标准化种养、集中加工、销售的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产品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社有企业参与国家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的支持力度。到2015年,重点建设300个规模化标准化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覆盖率达55%以上;建成年销售收入千万元以上的加工型、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至少20家,农副产品出口创汇10亿美元以上,有效提高农产品加工率。

3、联合合作,做大做强社有企业。从供销合作社系统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大力培育各类龙头企业,以资源资金为基础,项目为依托,产权为纽带,网络为载体,业务为抓手,推进和深化系统联合合作,做大做强社有企业。省、市、县供销合作社要增强对系统实施合作与联合发展战略的意识与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立足全局、注重长远、兼顾各方、共赢共享。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合会的自治协调功能,形成合力。到“十二五”末,要在农资、塑化、汽车、再生资源和服装及进出口等业务板块培育形成百亿元以上的产业,大力培育超百亿元的企业航母,50—100亿元企业(集团)达到5家,30—50亿元企业(集团)超过10家;打造5个以上总经营收入超过50亿元以上的市、县社,15个超过10亿元以上的市、县社,20个超过5亿元以上的市、县级社;在“新网工程”的四大网络建设中均要形成具有联合带动作用的省级和区域性龙头企业。

4、深化改革,优化创新企业制度。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社有企业管理、运营、监督体制,推进社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普遍建立“社有资产经营公司”、“社有资产管理中心”等社有资产管理机构,行使社有资产的投资、运营职责;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股权、期权等多种激励方式;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到“十二五”期末,全省供销社系统企业中力争要有3家以上上市公司。

(四)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1、夯实基础,加强基层社建设。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中心镇建设规划,调整建制,优化布局,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基层供销社;坚持开放办社的原则,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积极探索供销社基层组织发展新途径,使基层供销社与农民真正结成利益共同体。加强基层社管理,大力吸收农村能人与供销社结成利益共同体,参与经营管理,努力恢复和拓展基层供销社的经营服务的整体功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十二五”期间每年重组改造和新发展基层供销社100家,打造销售额超过2亿元的基层强社5个,超过1亿的基层社10个。

2、健全制度,增强联合社功能。全面完成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供销社联合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和完善,促进职能转变和服务功能提升;推广嘉兴“农合联”经验,推进“三位一体”工作和“农合联”工作的融合,争取形成有机整体,适时组建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推进行业协会的建设和作用发挥,农资、茶叶、果品、食用菌、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领域的系统行业协会,要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积极发挥作用。到2015年,由供销社牵头建成“农合联”200个(其中市县两级50个以上),新发展行业协会200家。

3、提高素质,优化供销社队伍。要针对人员队伍老化、知识弱化等突出问题,积极争取政策、研究对策,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加入供销社队伍,加快人员结构调整;同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分级开展对各级联合社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重点龙头企业经理、基层社主任、重点专业合作社社长的轮训,提高供销社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一线工作人员的素质,进一步加强供销社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平均年龄下降3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重提高到30%以上。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和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和鉴定工作,为社会培养各类实用型人才。加快实现从初级培训向中高级培训转变,不断提升农产品经纪人技能;社属院校要积极响应省委号召,努力争做“育人成材先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增强办学实力,为系统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人才,“十二五”期间实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省级示范、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摘筹创优”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争取支持、落实政策。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利用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政策意见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省社要加大在省级层面的沟通协调力度,反映供销社的诉求,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帮助解决制约供销社发展的一些瓶颈性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地方支持,落实项目,制订具体措施,措施要体现科学性、具有前瞻性,注重可操作性。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和衔接,让各项扶持政策尤其是财政、税收、土地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争取更多对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和帮助,借力发展、借梯登高。

(二)加强衔接、细化目标。加强规划的横向与纵向衔接工作。供销社“十二五”规划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城乡统筹与建设新农村的规划、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规划有机衔接起来,争取在规划中更多体现加快供销社发展的内容,积极做好与省重点建设项目的衔接工作;要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加强与总社“十二五”规划、项目对接的同时,指导各市、县(市、区)供销社和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根据全省规划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编制好本地五年改革发展规划并明确各年度计划目标,将中、长期规划逐年量化,明确每年需要完成的具体目标,层层分解下达,落实任务、分清职责,实行年度考核,与绩效激励挂钩,尽快形成上下联动、前后衔接的规划落实体系。在规划、计划引导下,增强跟踪、监测、调研和分析,出台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

(三)改造改组、联合合作。在系统内部加强联合合作,做好存量文章,整合现有资源进行改造改组,快速提升系统现有基层组织的经营实力;鼓励有实力的社有企业参与基层组织的改造改组,到经营管理相对薄弱的地区设点经营,实现联合发展;吸收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参股和加盟经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同时还要面向国内外市场,实行开放办社,与国内外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联姻结缘”,引进资金和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技术、专门人才,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建好队伍、提供保障。完成“十二五”提出的目标任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基础。针对经营管理队伍、技术队伍、一线骨干队伍跟不上发展需要的情况,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向外引进一批、现有人员中培养一批、社属院校定向招收一批的方式加大各类急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立起有效的人才发现、培养、使用、考核、保护和储备机制,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加快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素质,造就一支勇于创新、善于创业、乐于奉献、充满活力干部职工队伍;不断加强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系统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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