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州市2014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州市2014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州市2014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4〕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经省政府授权,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湖州市2014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按照市财政局公布的《湖州市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湖财办〔2006〕227号)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做到无预算不采购、不支付。同时,为增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采购单位应按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采购计划。
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均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申请、公告、备案、资金拨付等规范程序。
三、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的有关采购信息必须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媒体上予以公告。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媒体是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财经报、浙江日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四、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含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其中对协议供货以外的年度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项目(《集中采购目录》中有金额标准的从其规定),可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采购单位因特殊要求需分散采购或自行采购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批准。
五、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部门所属各采购单位对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应依法委托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若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无法完成时,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对本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进行集中后,可以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当实行分散采购。采购单位应自行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具备条件的采购单位,也可依照法定程序自行组织采购,涉及民生的重大分散采购项目应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七、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为10万元;工程类项目:年度预算金额(或投资总额)为20万元。
八、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一次性达到40万元以上的;非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总额(或投资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除法律法规和协议供货文件另有规定外,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集中采购目录》中打“Δ”的项目,在限定数额范围内实行协议供货(数额限定标准详见各项目的协议供货文件)。协议供货项目实行协议供货询价制度,采购单位在申报采购前,除办公设备耗材、办公用纸、机动车辆加油、机动车辆维修、机动车辆保险、印刷、会议和培训外,其它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必须首先进行协议供货询价。
十、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与配合,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支持“南太湖精英计划”企业新产品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本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积极倡导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采购代理机构要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切实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效益,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审计、监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采购人要认真做好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和验收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十一、本《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因情况变化需要修改完善的,报经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另行公布。
十二、三县参照执行。
附件:湖州市2014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附件
湖州市2014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代码
目录名称
备注
一、货物类
A030101
电视机
包括大屏幕彩电,3万元以上集中采购
A030102
电冰箱
3万元以上集中采购
A030105
摄影摄像设备△
包括摄影机、光学、数码相机等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
包括多联、窗式、分体或柜式空调、恒温恒湿设备
A030107
电子显示屏
3万元以上集中采购
A030201
计算机△
包括台式、便携式电脑
A030202
打印机△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6
速印机△
包括高速油印机、一体化速印机
A030208
投影仪△
A030209
扫描仪△
A030210
UPS△
A030301
办公家具
5万元以上集中采购
A030302
宿舍家具
5万元以上集中采购
A030399
其他家具
包括学生课桌椅△等,5万元以上实行集中采购
A0401
办公用纸△
A0402
办公设备耗材△
包括计算机用移动硬盘、可写光盘、优盘、软盘、刻录机、多媒体音响、耳机、鼠标,以及打印、复印及传真设备用硒鼓、墨盒、墨粉、色带等耗材及配件
A070401
国家课程教科书
限于义务教育,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070402
省级地方课程教科书
限于义务教育,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070403
配套作业本
限于义务教育,白练习本由市、县集中采购
A070501
音像教材
限于义务教育,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070502
学具
限于义务教育,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070503
科学计算器
限于义务教育,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A1004
网络设备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0404
调制解调器
A100405
集线器
A100499
其他网络设备
包括网络安装工具、测试工具、网卡、网线、ATM设备、FDDI设备
A1005
发电设备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包括档案柜、密集架,5万元以上实行集中采购
A1027
电梯
包括起重机
A1029
锅炉
A1030
中央空调
包括主机、热交换器、末端设备、冷却塔、水处理设备、自控元件及安装
A1031
环境监测设备
5万元以上实行集中采购
A103101
常规分析监测设备
A103102
噪声分析设备
A103103
生态监测设备
A103104
辐射监测设备
A103199
其他环境监测设备
A110101
轿车△
A110102
越野汽车(吉普车)△
A110103
大客车
A110104
旅行面包车△
包括微型客车等
A110105
专用汽车
包括工程车、工具车、警车、囚车、救护车、通讯广播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及卡车、电车、公共汽车、殡仪车
A1104
摩托车
A12
商业软件
5万元以上实行集中采购
A1201
系统软件
A1202
数据库软件
A1203
工具软件
指安全管理、备份、网络管理、中间件及其他工具软件
A1204
应用软件
指通用、行业应用软件
A1299
其他商业软件
二、工程类
B1002
计算机网络工程
包括机房建设
B1003
门户网站建设
B1004
视频会议系统
B1099
其他系统、网络工程
三、服务类
C0101
印刷△
C03
软件开发设计
5万元以上的系统、应用、技术、管理等软件
C0503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C0701
机动车辆保险△
C0702
机动车辆加油△
C0703
机动车辆维修△
C11
中介服务
包括审计、评估、咨询、代理等中介服务,3万元以上实行集中采购
C0802
一般会议△
包括部门或单位年度工作会议、研讨会等一般会议,不包括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团代会、妇代会等大型会议
C0901
国内培训△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代码
目录名称
备注
A0702
医疗耗材△
部分通用性医疗耗材实行协议供货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应国际招标的设备及单台或批量在8万元以下的设备除外
A100601
医用放射诊治设备
医用X射线设备、数字成像(DR)、高能射线诊治设备、放射性核素设备等
A100602
医用超声仪器设备
超声波、多普勒等成像诊断设备,超声治疗、监护设备等
A100603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心电、脑电检测、肌电及诱发电位仪、监护仪等
A100604
物理治疗设备
高压氧治疗、高压电位治疗、电疗设备等
A100605
医用激光设备仪器
激光手术和治疗设备、诊断仪器及配件等
A100606
手术急救室设备
呼吸机、麻醉机、除颤仪、手术导航、电刀、氩气刀等
A100607
临床检验分析系统
血液、生化、免疫、细菌、生物基因和科学分析仪器等
A100608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
设备
人工心肺设备、血液净化设备(其中:血液透析机△)、体液处理设备、氧合器等
A100609
医用光学及窥镜设备
显微镜(电子、手术)窥镜及主机(腹腔、支气管镜、电子胃镜、喉镜等)
A100699
其它医疗设备器械
消毒灭菌设备、病房护理设备、口腔五官科设备、理疗康复设备等
注:带“△”号的为协议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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