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创建市级示范小城镇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创建市级示范小城镇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9-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宿政办发〔2005〕131号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创建市级示范小城镇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园林)局《关于创建市级示范小城镇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章)
二OO五年九月七日
关于创建市级示范小城镇的实施意见
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园林)局
(2005年8月)
为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型示范小城镇创建竞赛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城镇化、产业化和特色化三化并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城镇功能,壮大发展规模,提高发展品位和发展质量,完善城镇体系,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
二、主要奋斗目标
全市城市化水平平均每年递增2-3个百分点,到2007年全市城市化率达到43%左右,城镇的基础功能和集聚作用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更加富裕;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和一般镇梯度分明,城镇空间结构体系趋于合理。
城镇规模:10个省重点镇镇区平均常住人口由目前的1.7万人上升到3.5万人左右,22个市重点镇镇区平均常住人口由目前的1万人上升到2.5万人左右,一般乡镇平均常住人口上升到1.6万人以上。
住宅建设:乡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由目前的17平方米左右,上升到22平方米,住宅成套率达70%以上。
公共建筑:乡镇人均公共建筑面积由目前的4.2平方米上升到7平方米,其中10个省重点镇达到8平方米以上。
生产性建筑:乡镇人均生产性建筑面积由目前的4.1平方米上升到9平方米,其中10个省重点镇达到13平方米以上。
市政建设:城镇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9.5平方米,其中重点镇达12平方米;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98%;排水管道普及率达95%以上;用气普及率达8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3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
城镇绿化: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6平方米。
三、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全面贯彻“五新”的发展思路。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区域共同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理解省委、省领导提出的“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苏北地区特别是宿迁市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更加灵活的管理制度,更加灵活的改革举措”的深刻内涵,用新的理念规划设计小城镇,用新的机制开发建设小城镇,用新的体制管理经营小城镇,用新的体系组建农村建设队伍,用新的方式举办建筑及园林职业学校。
1.加快“生态宿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220km2范围内污水收集暂不能覆盖的区域,在2005年全面启动“三零”治理工程的配套;220-530km2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2007年全部完成“三零”方案工程配套。上述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应从现在起同步配套实施“三零”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
2.突出规划的科学性,高标准编制城镇规划。各乡镇要结合全市镇村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时修编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要与城镇总体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经批准的规划成果应及时向公众公示和公布。确保在2005年10月份完成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2005年12月底完成2005年全年创建城市化示范镇、康居示范村、集中居住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006年一季度完成2006年创建城市化示范镇、康居示范村、集中居住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3.创新城镇经营观念,盘活土地资源。结合乡镇综合开发,用市场化方式经营土地资源,选择有经验、有能力、上水平、上档次的开发企业进镇开发,形成充满活力的土地开发经营市场。各乡镇应成立房地产交易机构,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村镇房屋产权交易的指导,逐步建立房产交易的有形市场,推动城镇综合开发。逐步消除“空心村”,有步骤地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富集人气的居住社区。
4.用全新的思路、组建乡镇建设队伍。要引入竞争机制,市场化运作,组建一支规划建设管理队伍、一支园林绿化管养队伍、一支城建城管执法队伍、一支镇区环境卫生保洁队伍。
5.用新的方式抓好建筑园林及生产的技术培训工作。利用各种教学队伍举办职业学校,培训一批技术能手和技术过硬的劳务输出队伍。
(二)全面落实规划设计“三高”要求。进一步强化村镇建设指导的科学性,适应乡镇建设长远的发展要求。各乡镇应在规划设计中严格执行“三高”的要求。即,在对整个镇区或具体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时,定位要高,定性要准,体现规划高起点;在对城镇和每一个项目具体的规划设计参数、指标选择、标准采用,保持超前性和引领性,体现高标准;运用艺术和城市设计的手段,从外部形态的优化、协调、特色三个层次上体现高品位。
1.规划设计规范化。各乡镇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适时地修编乡镇总体规划,并在乡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必须坚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规划,严禁无资质单位设计或超出资质范围设计。规划设计成果要在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分级审批的要求报请审批。规划审批后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向社会公示。
2.规划审批合法化。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心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城规划区以外的所有村镇建设项目,均应遵照《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和《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简称村镇规划“一书一证”)。宿迁市中心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村镇建设项目,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城市规划“一书两证”)。村镇各项用地和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服从规划,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没有详细规划的地段不得批准用地和工程建设。
3.规划管理程序化。各类建设项目或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严禁无证设计或无设计图纸施工。
村镇建设项目经规划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规划测绘单位进行放、验线,规划建设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放线、验线等环节的跟踪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建设效果。
(三)全面推进“四个一”工程。2005年,我市小城镇“四个一”工程要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城镇功能,强化城镇集聚,加速推进全市城镇化进程。
1.加强规划指导。各地要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迅速完善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商业街区、住宅小区、工业集中区(或民营经济集中区)及市场建设(简称“四个一”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强力推动建设。已经确定项目但尚未启动的“四个一”工程,应迅速启动建设;已经启动工程建设的乡镇,应加快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各地要按照市委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明确的“省、市重点镇新增人口不少于3000人,一般乡镇新增进镇人口不少于1000人”的年度城镇化目标,科学制定2005年“四个一”工程建设计划。省、市重点镇完成商业街区、住宅小区及市场建设面积应分别不少于6000、60000和3000平方米;一般乡镇完成商业街区、住宅小区和市场建设面积应分别不少于3000、20000和2000平方米。
进一步优化建筑方案,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保证建设效果。住宅小区和商业街区的规划应注重与拆迁安置、专业市场、地方特色资源与优势产品、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结合,按照小区做大、做优,街区做精、做强,设施配套完善,各具个性特征的原则,塑造城镇文明小区和特色街区。
3.集聚工业(民营经济)项目。每个乡镇必须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区的建设工作,充分体现工业向园区集中、民营经济向园区集中的原则。各乡镇应根据村镇体系规划建设民营经济区或工业集中区,并在各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决杜绝零星分散建设。
4.创新运作机制。加强城镇存量国有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推进“四个一工程”建设,严格控制新占耕地建设,逐步消除城镇“空心村”现象。各地要根据本地情况,积极探索与城镇居民、进镇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及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综合开发方式,包括以实施用地综合配套为主的单相土地开发、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房地产综合开发,以政府为主导、开发企业为主体的经济适用房开发等方式。
(四)全面落实建设管理“三化”要求。以完善镇区基础设施为重点,适度控制量的扩张,提高镇区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新建农房按规划实施建设,通过创建康居示范村活动,以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为要求,从根本上扭转村镇建设水平低、档次差的状况。
1.规范农民建房管理,提高村庄建设水平。认真组织好适宜宿迁地区的村镇康居住宅设计方案竞赛,通过优选,编制图集供农民建房选用,使村庄面貌既充满个性又整体协调,实现标准与个性化的有机融合。
2.加强市政、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资金,重点解决道路、供水和通讯等设施的配套建设。
3.强化施工质量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健全工程验收备案制度。开展乡镇道路优质养护片评比,保证建设效果。
(五)全面落实城镇经营管理“三精”要求。按照“精心、精细、精品”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小城镇管理,从根本上改变小城镇脏、乱、差状况,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1.工作目标。镇区管理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镇区主要街道清扫保洁率达100%,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率达60%以上。镇区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60%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化、净化、美化达标率达60%以上,镇区绿地率达35%以上。镇区主要街道路灯安装率达80%以上,两侧门头招牌设置整齐、规范、美观,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无店外店,无炉灶,无散放家禽家畜,无乱扯乱挂,乱贴乱画,无马路市场,无积存的裸露垃圾,路面清洁卫生。
2.工作措施。(1)深化小城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明确目标,明确奖惩。进一步理顺乡镇管理体制。(2)进一步创新城镇管理机制。用行政、经济和市场等多种手段加强城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机制。(3)切实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小城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靠制度管人,靠机制管事,靠强有力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城镇形象。(4)加强城镇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网络,着力加强管理执法,环卫保洁,绿化管养三支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5)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投入,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添置垃圾箱和果皮箱。(6)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城镇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管理意识,公共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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