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1993-10-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发〔1993〕78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公司),驻长部队:

为了高效而有序地做好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的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的通知》(国办发[1991]7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的通知》(吉政办发[1992]号13)精神,我市有关部门编制了《长春市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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