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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如皋等四县(市)2005年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奖的决定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 文号:通政发〔2006〕14号 |
|---|---|
| 颁布日期:2006-0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关于授予如皋等四县(市)2005年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奖的决定
通政发〔200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5年,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强劲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财政工作成绩显着,全市实现一般预算收入71.99亿元,同比增长26.7%,高于全省平均增幅,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证。根据各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争先进位情况,市政府决定,授予如皋市、通州市、海安县、启东市2005年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奖,并予通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再接再厉,扎实工作,继续保持财政收入稳步快速增长。各地要学习先进、赶超先进,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争先进位,着力加快发展步伐,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十一五"全面腾飞作出更大贡献。
二○○六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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