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文号:洛政〔2006〕147号
颁布日期:2007-08-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2006〕147号发布时间:2007-8-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洛龙科技园区,洛阳工业园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进一步推进我市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使用工作,促进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标准厂房区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60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标准厂房区建设的意见》(洛政[2006]80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工业强市”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走资源节约型工业发展道路。通过划定和推进标准厂房区建设,落实激励和约束措施,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促使我市新的大部分中小企业入驻标准厂房区进行生产,实现我市中小企业土地使用效益的明显提高和发展方式的根本改变。

二、标准厂房区建设的原则、范围和标准

(一)原则

标准厂房区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进行建设。

(二)范围

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省洛阳经济技术开?⑶⒙辶萍荚扒⒙逖艄ひ翟扒约案飨?(市)、涧西区、老城区、氵廛河区、吉利区等所有规划的工业区内都要按要求划定和建设标准厂房区。

(三)建设标准

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省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龙科技园区、洛阳工业园区建设的标准厂房区,基础设施要达到“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场地平整),容积率必须达到1.6以上,建筑密度不低于35%,标准厂房层级应平均达到5层以上;涧西区、老城区、氵廛河区建设的标准厂房区,基础设施要达到“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场地平整),容积率必须达到1.4以上,建筑密度不低于35%,标准厂房层级应平均达到4层以上;偃师市、新安县、伊川县工业区以及吉利工业园区、汝阳大安工业园区、孟津麻屯工业园区建设的标准厂房区,基础设施要达到“五通一平”,容积率必须达到1.0以上,建筑密度不低于30%,标准厂房层级应平均达到3层以上;其他县(区)的工业区建设的标准厂房区,基础设施要基本达到“五通一平”,容积率必须达到0.6以上,建筑密度达30%以上,标准厂房层级应平均达到2层?陨稀R陨峡刂浦副昃缓姓旃芭涮追裆枋┧急壤曜汲Х壳谝话悴挥Π才派罘裆枋?(如食堂、宿舍、文体场所等)用地。

三、建设规划和步骤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城市规划修编中,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划设置工业区(含城镇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在规划的工业区内必须划?ㄏ嘤γ婊亩嗖惚曜汲Х壳⒃?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城市规模控制图上标示出规划多层标准厂房区的四至范围和用地规模,城市规划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科学编制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规划,多层标准厂房区规划要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修编成果一同上报审批,凡没有按规定划定多层标准厂房区或多层标准厂房区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修编成果不予验收。

首期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规划应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建设方案设计工作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并报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2007年开始实施,两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其中首期建设用地规模必须达到以下标准:(1)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低于400亩;(2)河南省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龙科技园区、洛阳工业园区不低于300亩;(3)偃师市、新安县、伊川县、孟津县不低于200亩;(4)宜阳县、洛宁县、嵩县以及涧西区、老城区、氵廛河区不低于150亩;(5)汝阳县、栾川县、吉利区不低于100亩。

各级城市规划和城镇规划中,除必须在规划的工业区内明确划定多层标准厂房区范围外,还必须科学确定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规划控制性指标,确保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按照规划和计划顺利实施。

四、政策措施

(一)严把规划选址与建设审批关

对适合进入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电子电器、生物工程、软件工程、服装工程、文化产品、科研、产品组(包)装、医药分装、仓储、物流配送等无污染型项目必须进入标准厂房区,购买、租用或自建多层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其他各类产品制造业、加工业,除工艺要求不能使用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外,都必须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区进行生产。对上述适合进入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新建工业项目,建设、规划部门要严格把关。凡是没有进入多层标准厂房的,规划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规划选址手续,不得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以及办理其他有关建设手续。

(二)严把土地供应审批关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土地审批和供地条件审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业区内进行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时,凡适合进入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必须有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的详细规划,否则,不予审批。在土地供应方面,凡适合进入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必须进入多层标准厂房进行生产,一律不再单独供地。

(三)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的优惠政策

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区,除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利用新增、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外,也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的,不受用地指标、批次数量和具体建设项目的限制,按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上报,随报随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按低限缴纳。

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以通过协议出让和协议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可享受协议出让和协议租赁最低限价标准。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可以通过流转方式取得使用权。

凡利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区的,其用地由市、县(市、区)政府直接批准供应。

对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税费优惠。对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建设配套费,一层全额征收,二层减半征收,三层以上免征;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免征建设配套费;将原有单层厂房改扩建成多层标准厂房的,不再增缴建设配套费和土地有偿使?梅眩槐曜蓟Х拷ㄉ璧ノ煌ü猩桃室先朐疤跫钠笠岛螅恫普日掌浣赡傻挠邓啊⒎坎啊⒊鞘薪ㄉ栉に暗韧恫普胤搅舫刹糠值乃岸睿诘谝荒瓴怪?100%,第二年、第三年补助50%。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多层标准厂房的建设经营。多层标准厂房可以自用、出租、转让。

为加快工业园区多层标准化厂房开发建设,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设立专项资金,连续三年采取奖励、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或贷款担保费补助等方式对标准厂房建设速度快、规模大的园区和建设单位给予支持。

对新建多层标准厂房项目,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不论投资主体,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要优先审批、优先供地、优先规划、优先设计、优先施工许可。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市政府已成立了标准化厂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解决所辖区域多层标准厂?壳ㄉ璧挠泄匚侍猓⒔嗖惚曜蓟Х壳ㄉ杓苹扇肽甓仍鹑文勘杲泄芾怼7⒏摹⒐痢⒔ㄉ琛⒐婊炔棵乓诹斓夹∽榈耐骋涣斓枷拢魉酒渲埃芮信浜希餐龊枚嗖惚曜蓟Х壳ㄉ璧姆瘛⑿鳌⒍酱佟⒓觳楣ぷ鳎繁8孟罟ぷ魉忱埂?

(二)建立多层标准厂房区建设情况月报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将标准厂房区建设情况每月向市国土资源局、城市规划局以及市标准厂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市国土资源局、城市规划局以及市标准厂房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区情况进行评价排队,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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