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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查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查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3月12日)
深府办〔2007〕38号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区查违办、两规办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深编〔2006〕122号),为理顺关系,做好2007年的查违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查违办与两规办合并为市查违办,挂靠在市国土房产局。市查违办主任由市国土房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常务副主任1人,专职副主任2人(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各1人)。内设综合组、政策研究组、业务指导组、信访组、督查组、联络组6个工作组,工作人员共计30人(不含主任、副主任),分别从查违成员单位抽调(含已抽调人员)。其中,市国土房产局8人、规划局5人、城管局3人、建设局1人、水务局1人、农林渔业局1人、环保局1人、公安消防局1人、市房屋租赁办1人、市水务集团1人、深圳供电局1人、各区查违办(联络员)各1人。
二、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四区查违办与两规办合并为区查违办,挂靠在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查违办人员组成:国土、规划部门各2人,建设、消防、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1人。
三、宝安、龙岗两区查违办、两规办沿用现有工作模式,两规办挂靠在国土房产分局,查违办挂靠在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两规办人员组成:国土、规划部门各3人,建设、消防、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2人。查违办人员组成不变。
四、2007年查违工作任务艰巨,工作繁重,市、区财政部门要保障查违工作经费,具体由市、区查违机构向市、区财政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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