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中小学学生服成品规格》等四项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的通知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中小学学生服成品规格》等四项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2-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中小学学生服成品规格》等四项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的通知
(2006年2月15日)
深质监〔2006〕24号
为保障中小学学生身体健康,规范我市中小学学生服(含学生鞋、学生袜)市场经济秩序,由市教育局提出,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小学学生服成品规格》(SZJG15-2006)、《中小学学生服用料及产品要求》(SZJG16-2006)、《中小学学生鞋》(SZJG17-2006)、《中小学学生袜》(SZJG18-2006)等四项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实施。
宝安、龙岗两区参照执行。
中小学学生服成品规格(SZJG15-2006)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6年2月1日发布)
前言
本规范为推荐性的。
本规范是为了适应深圳市中小学学生服的统一着装需要,在GB/T1335《服装号型》、GB/T2667《男女衬衫规格》、GB/T2668《男女单服套装规格》标准的基础上制订的。
本规范由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提出。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纤维纺织检验所、深圳市东泰服饰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飞明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裕达服装有限公司、深圳市思贝特服饰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默根服装有限公司、深圳市岁孚服装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陈国强、张爱珍、陈汉武、梁飞明、戴伟烽、钱国庆、李光亮。
本规范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学生服成品规格。
本规范适用于成批生产的学生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5557服装术语
3.定义
本规范采用GB/T15557的定义及下述定义。
3.1号
指人体的身高,以厘米为单位表示,是设计和选购服装长短的依据。
3.2型
指人体的上体胸围和下体腰围,以厘米为单位表示,是设计和选购服装肥瘦的依据。
4.要求
4.1号型系列
4.1.1号型系列以各体型中间体为中心,向两边依次递增或递减组成。
4.1.2身高以5cm分档组成系列。
4.1.3胸围以4cm、2cm分档组成系列。
4.1.4腰围以2cm分档组成系列。
4.2号型标志
4.2.1上、下装分别标明号型
4.2.2号型表示方法
号与型之间用斜线分开。例:上装160/80。其中,160代表号指身高,表示适合于身高为158~162厘米的人。80代表型指胸围,表示适合于胸围为79~81厘米的人。下装160/68。其中,160代表号指身高,表示适合于身高为158~162厘米的人。68代表型指腰围,表示适合于腰围为68~69厘米的人。
5.规格设置
5.1成品规格系列根据实体测量的数据,经统计分析其各控制部位的数值加不同的放松量而设置。
5.2中小学学生服各部位规格尺寸按身高分别设有三个系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选用。中小学学生服成品规格中小学学生服系列规格见表1至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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