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2006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6-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襄办发〔2006〕25号

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2006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襄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2006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30日

襄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2006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上级有关实绩考核工作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2006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实绩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06年度实绩考核的对象是:枣阳市、宜城市、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老河口市、襄城区、樊城区、襄阳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不含省管干部)。各县(市)区对所属部门、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实绩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经济发展状况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和人均水平;

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及其增长速度和人均水平;

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其增长速度;

4、外贸出口;

5、实际利用外资;

6、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7、工业占GDP比重;

8、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增长速度;

10、民营经济占GDP比重。

(二)社会发展情况

1、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2、劳动与社会保障:⑴养老保险,⑵失业保险,⑶医疗保险,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⑸离休老同志待遇兑现;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人口与计划生育;

5、安全生产;

6、义务教育完成率;

7、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8、人均耕地面积变动率;

9、环境保护。

(三)党建和政风建设情况:

1、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县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与决策规则》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

3、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情况;

4、精神文明建设;

5、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情况;

6、信访工作情况;

7、依法行政情况;

8、机关和部门不正之风投诉率及处理率。

三、考核程序

(一)总结和述职。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2006年底对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分别展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年度工作成绩、取得成绩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问题成因。自查报告上报市实绩考核办公室。

(二)收集有关数据和资料。市直参与实绩考核的有关部门按照实绩考核内容和要求,将需要提供单项考核结果的相关数据向市实绩考核办公室提出报告。各部门提供的数据报出前必须经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审查认定、签署审查意见,以示负责。

(三)核实数据。市实绩考核办公室对相关单位提供的单项考核数据资料进行审查,对有疑问的数据进行复查,必要时还可通过省有关部门核实相关情况。

(四)干部群众评价。

1、市“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年度工作实绩进行无记名投票评价。

2、县(市)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县(市)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年度工作实绩进行无记名投票评价。

3、由市委市政府实绩考核办公室组织工作小组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状况进行问卷调查。

四、评价方法

(一)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评价办法

1、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工作实绩的考核和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考核分值为60分,评价分值为40分。

2、在考核指标中,各项考核指标分值按经济发展状况50分、社会发展30分、党建和政风建设20分计算。考核分计入总分时按60%折算。

3、评价项目按40分计算。其中:市“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的实绩评价分值为20分,县(市)区干部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的实绩评价分值为10分,实绩考核办问卷调查分值为10分。

(二)县(市)区党政正职考核评价办法

县(市)区党政正职考核评价由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结果和对党政正职“德能勤绩廉”的综合测评两部分组成。

1、依据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总体结果,将党政班子中经济发展状况、社会发展考核得分按照60%、党建和政风建设考核得分按20%、综合测评按20%的比例计入县(市)区党委正职考核得分;将党政班子中经济发展状况、社会发展考核得分按照70%、党建和政风建设得分按10%、综合测评按20%的比例计入县(市)区政府正职考核得分。

2、综合测评分值为40分,市“四大家”领导测评和所在地干部群众测评各占20分。

五、综合评价

综合全部考核要素和评价要素,运用定量与定性分析方法,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别进行排序,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市委审批。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评价等次为实绩突出、实绩比较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四个等次。县(市)区党政正职年度实绩考核评价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另外,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一票否决或被确定为不合格单位,以及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处置突发性事件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不得被评为实绩突出或优秀等次。

六、奖惩办法

(一)对实绩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市委、市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分别评出2至3个实绩突出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中实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对实绩突出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予以通报表彰,对实绩一般的党政领导班子,实行集体谈话、诫勉,对实绩较差的领导班子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对实绩考核结果确定为实绩突出和比较突出的县(市)区领导班子进行奖励。市委、市政府对实绩突出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者)每人奖励1800元,实绩比较突出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者)每人奖励1200元。县(市)区人大、政协及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者)比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奖励。

(三)将实绩考核结果同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发放挂钩。实绩突出和比较突出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发放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实绩一般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减半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实绩较差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发放年度考核奖金。

(四)将实绩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实绩突出和比较突出的党政领导班子,公务员年度考核时班子成员的优秀比例可按15%计算;实绩一般的党政领导班子公务员年度考核时班子成员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3%;实绩较差的党政领导班子,公务员年度考核时班子成员优秀比例不得高于10%。党政正职实绩考核结果直接转化为年度考核等次。

(五)将实绩考核与干部管理相结合。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实绩考核档案。对实绩考核评价过程中形成的应归入个人档案的材料和实绩考核评价结果,按有关规定及时归入领导干部档案。同时,建立实绩考核评价文书档案。对多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班子,要大力进行表彰,对多年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予以关心。对连续两年实绩一般和当年实绩较差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实绩考核办公室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有说服力的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委、市政府将根据情况有针对性采取措施。

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2006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目标

考核

内容

考核指标

分值

参与考核的部门

(一)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和人均水平

50

市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及其增长速度和人均水平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其增长速度;

(四)外贸出口

(五)实际利用外资

(六)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七)工业占GDP比重

(八)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增长速度

(十)民营经济占GDP比重

(十一)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2

市税改办

(十二)劳动和社会保障

1、养老保险

2

市劳动局

2、失业保险

2

3、医疗保险

2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

市民政局

5、离休老同志待遇兑现

1

市老干部局

(十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十四)人口与计划生育

4

市计生委

(十五)安全生产

2

市安全生产局

(十六)义务教育完成率

2

市教育局

(十七)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2

市卫生局

(十八)人均耕地面积变动率

2

市国土资源局

(十九)环境保护

3

市环保局

党的建设及政风建设情况

(二十)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县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与决策规则》情况

4

市委组织部

(二十一)党风廉政建设

4

市纪委

(二十二)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情况

2

市委党员先进性教育办公室

(二十三)精神文明建设

2

市委宣传部

(二十四)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情况

2

市委统战部

(二十五)信访工作情况

2

市信访局

(二十六)依法行政情况

2

市政府法制办

(二十七)机关和部门不正之风投诉率及处理率

2

市监察局(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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