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全市项目谋划和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年建设的指导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全市项目谋划和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年建设的指导意见
| 颁布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沧政发[2003]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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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3-06-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全市项目谋划和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年建设的指导意见
沧政发[2003]11号2003年6月1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省委、省政府将“十五”后三年确定为全省项目年,这对推动我市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及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项目年建设,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六届三次全会把“十五”后三年确定为我省“项目年”的要求,以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增强产业竞争力为核心,紧紧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发展化学工业,积极培育临港产业,建设新型的化工产业基地,壮大民营特色经济,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的具体发展思路,通过深化改革,体制创新,政策引导,优化环境,鼓励和调动各类投资主体上项目、谋发展的积极性,努力扩大投资规模,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的工作目标,即2003–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分别达到159亿元、183亿元和210亿元。
——投资结构调整:盘活存量,不断提升传统产业水平,扩大和提高技改投入的规模和质量,提升项目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2003年技改投入15亿元,增长11.7%;明后两年分别达到17.3亿元和19.8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
——重点项目建设:2003年投资千万元以上的项目502个,总投资892亿元。其中亿元以上的项目106个。明后两年,每年递增千万元以上项目15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每年要保持在100个左右,年竣工千万元以上项目100个。确保每年有一批立市兴县的项目,做到投产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滚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从今年起,各县(市、区)每年都要有2–3个亿元以上、4–5个科技含量高的谋划项目,经济基础比较好的县、市都要有5—6个以上。
三、工作重点
今后三年,是我市项目建设最关键的三年,是全面提升沧州整体实力的三年。我市要利用现有基础条件,搞好增量扩张和产业扩张,坚持以项目立县立市,把项目建设作为调结构、增总量、促发展的重要载体,集中精力,凝聚合力上项目,形成“市场引导、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的项目建设格局。今后三年重点围绕八个方面抓好项目建设。
(一)围绕优势骨干行业抓项目。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化工、机械、食品加工、医药、新型建材等行业,加大高新技术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推动信息化。重点抓好5万吨/年TDI及TDI后续产品深加工、40万吨/年PVC、8万吨/年丙烯酸及酯、河间宝丰110-750KV超高压交联电缆、多功能一步法硅烷交联电缆生产线设备工程扩建、黄骅神农冬枣深加工、中捷乡谣生产线扩建、河北万岁药业GMP车间改造及扩建、河间振海铝业光电玻璃幕墙等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与经济结构调整的项目。
(二)围绕重点区域抓项目。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开发区、临港化工园区以及正在启动的神华万亩工业园四大园区将是我市项目年着力培育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市要依托港路建成运营时机,加快项目谋划和建设。一是抓好港口群体项目。重点抓好黄骅煤码头二期、朔黄铁路复线肃宁至港口段、黄骅风力发电、引大入港、化工园区道路及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成或有实质性进展。二是抓好利用港口优势的项目。重点抓好黄骅电厂、液体化学品码头等项目建设。三是抓好为港口服务的项目,如海员俱乐部、海市蜃楼项目以及一批交通运输、大型仓储、商贸服务类项目。
(三)围绕农业产业化抓项目。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以“四大产业一大工程”为重点,在保护和提高粮棉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按照“增牧草、优林果、扩蔬菜、强畜牧”的思路谋划项目。加快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步伐。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速专业批发市场、科技示范园区、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质量检测中心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搞好重点项目的谋划、筛选、评审和推荐。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重点抓好黄骅国富公司牧草深加工、盐山千童酿造有限公司金丝小枣CAMP饮品及枣膳食纤维素的深加工、青县、任丘设施蔬菜、河间河英颗粒饲料扩建、沧县红枣市场三期扩建、肃宁皮毛市场、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等。
(四)围绕推进县域特色经济抓项目。加快县域特色经济的发展是增强县域经济实力的内生张力。项目建设是内生张力源,是发展县域经济的第一突破口。以五金工具、铸造、电线电缆、线路板、弯头管件、汽车配件、保温材料、服装加工、民间特色工艺和皮革皮草深加工等为重点,科学敲准项目,优选项目实施主体,优化资源配置,抓紧有效实施。全力抓好任丘永丰、河间宝丰、河间华伦等企业的电线电缆;黄骅、沧县的大麻沽、远东和伟业线路板、盐山中原、沧海、孟村三狮等企业的弯头管件;泊头恒盛铸造、青县针织毛衫、河间华洋、华能等企业的保温材料;肃宁华斯集团裘皮服装等一批较快形成优势产业群的项目。鼓励发展特色产业园区,严格控制乡镇企业分散布点、着力解决“散、小、乱”的问题。
(五)围绕加快城镇化进程抓项目。把推进城镇化摆上活跃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产业兴市,以市场兴市,以交通和区位优势兴市。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集中力量建设好中心城市,努力增强中心城市的聚集辐射功能。在加快沧州向大城市迈进的同时,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位。启动沧州新区建设,三年要有突破性进展,完成水、电、讯、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区主体框架要形成。一批标志性项目开工建设,如会展中心、行政办公中心、新区道路、高教区建设、体育设施等。加快建设和改造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交通、道路、园林绿化、供气、供热、给排水等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化总体水平。
任丘、黄骅、泊头、河间等经济基础较好、人口聚集较高的县级城市,要加速人口的聚集和劳动力从一产向二、三产业的转移,扩大城区面积,着力培育区域经济的中心,向中等城市迈进。其他有条件的县城要向高标准的小城市迈进。
(六)围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上项目,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今后三年要围绕改造传统服务业,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特色服务业,推进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上项目。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谋划和实施一批传统商贸流通业改造和整合项目;仓储、社区服务、房地产、旅游等新兴服务业项目;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项目。大力发展房地产、通讯、金融、保险、会计、法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含量,逐步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体系。抓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消费热点。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的社会化、网络化和产业化。重点抓好沧运集团现代物流中心B区工程、华北商厦二期、好日子配送中心、滨海旅游、吴桥杂技大世界及民俗文化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
(七)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今年要加快农业信息网和市区信息网工程,建设连接省、市、县农业信息中心及同级涉农部门的农业专网;完成“中国沧州”门户网站与市直各部门和部分县级政府子网站连接。从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入手,明后两年加快发展符合沧州产业导向的信息产品制造业、网络通讯与服务业和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共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等各个领域的信息化发展步伐,大力推进传统农业、工业、服务业的信息化,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和社区网络化建设,实现办公自动化,做到信息共享、网上招商等。
(八)围绕强力推进国债项目建设抓项目。当前,要继续做好国债项目的建设和争取工作,对国家已经下达投资计划的退耕还林、抗旱应急、节水灌溉示范等方面的项目,要抓紧开工;对基本明确安排意见的县乡公路、县城电网改造等方面的项目,尽力提前开工;对国家已有初步意向的项目,要加强盯办。围绕国家初步确定的疾病预防控制、“非典”定点医院和县级发热门诊改建、医疗卫生垃圾及污水处理等方面,抓紧筛选上报一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明后两年,依据国债投资重点,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项目,做好前期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谋划制定全市以项目为载体的产业发展规划。着手编制全市化工产业、新兴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临港产业、信息产业、包装及包装机械产业、环保产业、农业产业等八个方面的长远发展规划,确定发展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举措。规划要以项目建设作支撑。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九月底以前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的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要与项目谋划紧密结合。规划要突出县域经济特色,生产力布局要合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环境污染。
(二)谋划项目要力求深度。市直有关部门、企业和县(市、区)都要拓宽思路,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产业谋划项目。对一、二、三产业项目、国营和民营项目、增量和存量项目、内资和外资项目、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立市兴县的项目都要深度谋划。谋划项目要坚持政策性投资项目与招商引资项目并重,以招商引资项目为主;产业经济项目与基础设施并重,以产业项目为主;传统型产业项目与新型产业项目并重,以新型产业项目为主;政府主导型项目与市场主导型项目并重,以市场主导型项目为主。把项目谋划伸展到具体层面,可行程度要高,市场调研要细,合作伙伴要找准,要落实好项目业主和资金来源,要贴近到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三)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市财政每年拟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各县(市、区)项目前期费不得少于50万元,专门用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对一些暂没有落实业主的重大项目可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法,先由招商公司进行前期工作,待项目成熟后,再择机移交建设。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从今年起,市、县两级有关职能部门都要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目标要明确,年底与重点项目完成情况一并进行考核。要不断探索新的招商方式,制定招商政策,要大胆突破,力求实效。对引进项目和资金的人员,可给予一定比例的物质奖励;对引进的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项目实行“零收费管理”,并享受市重点项目待遇。
(五)进一步改革审批制度、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积极探索新的审批方式,变现在的“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对不同审批事项由一个部门牵头,在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商洽协调后实行并联审批,限期回复,否则视为审批同意。最大限度地压缩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六)用足用好土地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土地法规政策,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垄断,搞好土地二级市场的开发,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价值。要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吸引省外、境外及京津等市外大企业、资金大户到我市投资。土地部门对重点建设用地在土地出让、划拨、批租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先列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安排用地,优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要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及时收回闲置用地,大力推进土地批租。盘活土地资产,通过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扩大土地批租空间。为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筹措资金。
(七)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通过出让股权、扩大融资范围和途径、启动民间资金以及积极培育后备上市资源等多种方式,解决项目资金瓶颈问题。各县(市、区)要加快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中心,采取政府资助、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办法,不断壮大实力。要研究如何启动民间资本、激活民间资本、留住民间资本的问题,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八)对项目建设实行特殊保护。各级公、检、法部门要为经济发展,特别是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要建立公、检、法部门与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联系人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干扰、阻挠和破坏项目建设正常施工的行为,维护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对带头阻工,不依法搬迁、无理取闹、影响工程进度的,不论是谁都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损毁国家财物、影响工期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各级重点办对重点项目要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选派联络员,专门负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今后不再另行设立支援各类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各县(市、区)要在今年第三季度完成项目库建设。建立“沧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沧州政务网为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提供项目管理平台,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规范、统一项目统计标准,建立全市重点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和通畅。实现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共享。
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稽察。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六项制度,认真实施《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加大对资金安全使用、工程质量、招投标等方面的稽察力度,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十)改善投资环境,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发展的第一要素。在完善硬环境的同时,重点强化软环境。努力营造规范公平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诚信文明的人文环境、优惠便利的政策环境、洁静秀美的生态环境,不断增强我市对投资经营者的吸引力。以环境建设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促进环境改善。全市要把改善投资环境放在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高度,增强人人都是经济环境,事事关系经济环境的意识,切实解决制约环境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营造低成本、高效率、优配套的创业环境。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由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省计划、财政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河北省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及时调整《沧州市重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新增或取消的项目随时公布。对未列入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建设单位有权拒交,并可向市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监察局和物价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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