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支援四川灾区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秦政办〔2008〕65号
颁布日期:2008-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支援四川灾区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秦政办[2008]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支援四川灾区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迅速动员起来,积极开展支援四川地震灾区的各项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动员本地本部门干部群众以各种方式开展支援灾区活动,统筹安排救灾捐助各项工作。

各地向灾区捐赠物资、资金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进行,由市民政局具体负责。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救灾主渠道作用,公布接受捐赠的账号和地点,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依法开展接受社会捐赠工作,并做好救灾资金的拨付和救灾物资的存储、运输工作。

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商务局、建设局、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从即日起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近期不要安排外出,以确保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迅速落实。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救灾捐助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办报告。各县区政府、市民政、卫生、商务、红十字协会等部门和单位要明确1名救灾信息联络人,并将联系电话(含手机)于14日下午5:00前报市应急办。从即日起每日下午4时前上报本地、本部门或单位救灾捐助工作信息,填报汇总表(见附件)。

市政府应急办电话3220876,传真3230819;联系人朱厚木(手机)13653354020、郭彦宝(手机)13011965300。

附:1、秦皇岛市救灾捐赠物资统计表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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