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86-0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中央军委提出的关于提请批准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议案,决定批准将长江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今后南京港至长江口沿岸再有其他港口需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时,授权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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