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海洋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程》的通知

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预报中心:

为规范海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系统建设的统一性、兼容性,实现海况视频资源整合与共享,现将《海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参建单位依据本规程开展相关海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国家海洋局

2014年7月11日

海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程.doc

http://www.soa.gov.cn/zwgk/gjhyjwj/ybjz_254/201501/P020150107488000338513.doc

目录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系统架构2

4.1视频采集层2

4.2网络传输层2

4.3系统处理层2

4.4业务应用层2

5网络架构3

6前端监控点建设及设备要求3

6.1基础建设原则3

6.2业务保障原则3

6.3视频采集设备基本要求4

7视频监控平台及存储技术要求4

7.1平台功能4

7.2性能指标4

7.3平台基本参数要求5

7.4存储系统建设原则5

7.5存储设备技术要求5

8传输网络技术要求5

8.1信息传输要求5

8.2与其他系统互联及接口要求6

8.3SDK要求6

9安全保障要求7

9.1信息安全7

9.2环境安全7

9.3安全服务商选择7

10系统验收7

10.1一般规定7

10.2验收程序7

10.3资料验收7

前言

本规程由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提出。

本规程起草单位是: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本规程参与编制的单位是: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河北省海洋局,天津市海洋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是:林志环,徐腾,臧本浩,李飞。

1范围

为规范海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建设质量,根据实际情况,特制订《海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为海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供统一的体系架构和技术参数,保证全国各节点系统建设的规范性和兼容性。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节点海况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是建设规划、方案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实施、系统互联、竣工验收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367-2001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14914-2006海滨观测规范

GB/T19531.2-2004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

YD-T1666-200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

GA/T390-2002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通用技术要求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B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308-2001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则

GB/T25724-2010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5号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3术语和定义

3.1

海况视频监控系统SeaConditionVideoSurveillanceSystem

结合视频采集及编解码传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依托国家、省、分局等单位建设的,可实现沿海视频实时采集、传输、存储、显示的信息化系统。

3.2

流媒体Streamingmedia

能以一定策略控制、可连续传输、以稳定的码流速率输出、可连续实施播放的数字视频、音频数据流。

3.3

SIP设备StandardInspectionProcedureequipment

支持通信协议SIP的监控资源和设备,主要有网络摄像机、编码器、报警、出入口控制与存储设备等。

3.4

SIP网关StandardInspectionProceduregateway

负责在SIP网络和非SIP网络之间进行协议转换,以实现网络之间的信息交互。用于不同标准的监控系统之间对接的协议转换。

3.5

网络摄像机IPCamera

拥有独立的IP地址和嵌入式的操作系统,可通过LAN或是无线网络适配器直接连接到网络上进行视频采集。

4系统架构

海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视频采集层建设、网络传输层建设、系统处理层建设、业务应用层建设。系统结构示意如图1所示:

图1系统结构示意图

4.1视频采集层

由网络摄像机、视频服务器等硬件设备组成,该层完成图像和数据的前端采集过程。

4.2网络传输层

由有线、无线、专线等数据传输技术手段构成。

4.3系统处理层

完成设备管理、用户管理以及存储管理等各项业务管理。

4.4业务应用层

由PC等业务客户端组成,可根据海洋预报机构用户权限完成对系统中图像浏览、控制、回放、配置等业务管理,查看辖区内业务平台、网络资源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情况。

5网络架构

系统采用树形网络结构,层级式传输方式。

系统网络架构如下图所示,视频资源由前端监控点通过省级节点及海区级节点汇聚,并逐级传输至国家级节点。

各节点间需选择相应的接入方式和传输带宽以保证网络视频信号清晰流畅。

网络结构示意如图2所示:

图2网络结构示意图

6前端监控点建设及设备要求

6.1基础建设原则

前端监控点应具备电力、通讯、交通等基础保障条件,其地理环境应有利于系统的业务化运行,周边电磁环境对前端监控点设备没有有害干扰,其观测环境应能够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6.2业务保障原则

前端监控点及监控目标的选取应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从科学观测的角度出发,选择易受海洋灾害影响,并适合观测海浪、风暴潮、海冰等要素的位置建立测点;

(2)从灾情观测的角度出发,选择在遭受海洋灾害影响期间浪、潮较大,拍摄画面具备视觉冲击力的位置建立测点;

(3)从海洋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的角度出发,建立以沿海重点保障目标为拍摄对象的测点。

6.3视频采集设备基本要求

视频采集设备为带有云台或一体化的高清网络摄像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可选取不同类型的网络摄像机,优先安装于墙体或塔架等坚固设施上。

基本参数要求如下:

(1)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

(2)光学变焦:不低于20倍;

(3)编解码标准:MPEG-4/H.264,建议H.264HighProfile;

(4)支持IP66防水防尘等级;

(5)支持TVS6000V防雷、防浪涌、防突波;

(6)支持标准的ONVIF,具备公安部检验报告及国标GB/T28181-2011检验报告。

7视频监控平台及存储技术要求

7.1平台功能

平台应具备各类高、标清分辨率的视频图像处理、视频实时浏览、视频存储及回放、云镜控制、系统管理等功能。

7.2性能指标

7.2.1系统图像质量

视频的量化评定指标主要分为分辨率和帧率,应满足以下要求:

活动图像分辨率:1080P:1920×1080、720P:1080×720、D1:720×576、4CIF:704×576、CIF:352×288。

当采用H.264编码协议时:

信道速率4096kbit/s时,1080P格式下,帧频应在25-30帧/s;

信道速率1920kbit/s时,720P格式下,帧频应在25-30帧/s;

信道速率1920kbit/s时,D1格式下,帧频≥25帧/s;

信道速率1920kbit/s时,4CIF格式下,帧频≥25帧/s;

信道速率384kbit/s时,CIF格式下,帧频≥25帧/s。

当采用MPEG4编码协议时:

信道速率8192kbit/s时,1080P格式下,帧频应在25-30帧/s;

信道速率4096kbit/s时,720P格式下,帧频应在25-30帧/s;

信道速率1920kbit/s时,D1格式下,帧频≥25帧/s;

信道速率1920kbit/s时,4CIF格式下,帧频≥25帧/s;

信道速率512kbit/s时,CIF格式下,帧频≥25帧/s。

7.2.2图像编码指标

平台系统采用MPEG4、H.264编解码技术,并支持H.264中的HighProfile技术。

7.2.3组网能力指标

系统支持多级级联(最高8级级联),从而实现多级平台组网,实现大容量接入以及大规模分布式部署。

7.3平台基本参数要求

(1)平台设备应支持HDMI、VGA等视频输出接口,可实现实时浏览与录像回放同时输出显示;

(2)设备应支持QXGA、1080P、720P、D1、4CIF、CIF、QCIF等主流视频分辨率并向下兼容;

(3)设备需支持丢包重传功能;

(4)设备需支持MPEG4、H.264、H.264HighProfile等编码格式;

(5)设备应支持平台录像、前端录像、客户端本地录像等多种录像策略,提供数据冗余备份;

(6)设备应通过公安部委托检验;应通过新国标GB/T28181检测。

7.4存储系统建设原则

各级节点单位均建立存储机制。

连续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7.5存储设备技术要求

基于IP网络,采用RAID、ANR等存储技术。

8传输网络技术要求

8.1信息传输要求

8.1.1实时视频传输

视频监控网络建议进行专网建设,或通过网络设备划分独立VLAN。

各前端网络摄像机到各平台的专线接入带宽应不小于2Mbps。

在规定的网络传输性能条件下,各级监控用户终端通过中心监控平台访问本地监控系统的通信协议传输时延小于500ms,访问监控资源时延小于2s。

8.1.2控制指令传输

系统采用信令与媒体流分离的方式进行部署。

各级联网平台之间可通过国标进行互通,平台之间联网建设采用SIP协议,上层平台可通过信令发送,调用下层平台或监测前端的媒体流,并通过平台的处理实现多种应用。互联互通传输示意图如图3所示:

图3互联传输示意图

8.2与其他系统互联及接口要求

本系统协议接口应满足GB/T28181-2011的技术要求,联网系统之间媒体传输的会话应通过SIP协议建立,媒体流通过基于UDP的方式传输。

8.3SDK要求

参建单位必须提供SDK(SoftwareDevelopmentKit软件开发工具包)。

8.3.1接入SDK基本功能要求

初始化接口。

登录平台。

前端点信息获取。可获取唯一的设备ID号,区分不同的设备,建议采用游标或者回调方式,使得能获取全部的设备和录像信息。

支持预留心跳接口。

开始、停止浏览。

云台控制。

查询录像。

开始、停止放像。

放像进行DVR/NVR等相关操作。

在开始浏览或开始放像后须提供获取码流或码流回调的接口。非标准码流需提供解码SDK。

告警信息上报,提供告警回调接口。

提供平台断链的通知。

登出平台。登出后所有访问目标平台的接口调用均无效。

释放资源。

8.3.2解码SDK基本功能要求

初始化。

音视频解码。

解码后数据回调。

进行本地录像。

本地录像回放及DVR/NVR控制。

释放资源。

9安全保障要求

9.1信息安全

系统应采用身份认证、数据加密、SIP信令认证、数据完整性保护、访问控制、数据备份及恢复等信息安全措施。

9.2环境安全

应采取物理访问控制、防雷击、防火、防水、防潮、温湿度控制、电力保障等环境安全措施。

9.3安全服务商选择

应确保安全服务商的选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应与选定的安全服务商签订与相关的安全协议,明确约定相关责任。

10系统验收

10.1一般规定

由建设单位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形成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人员中技术专家比例不低于50%。有可能于影响公正验收的人员,不应参加验收。

涉密工程项目的验收,相关单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和相关规定,严防泄密。

10.2验收程序

对工程的竣工验收,从施工质量、技术质量及图纸资料的准确、完整、规范等方面进行验收。

应依据正式设计文件、图纸进行。施工过程中若根据实际情况作局部调整或变更的,应由施工方提供更改审核单。

检查包括前端设备的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对系统的主要器材设备进行施工质量抽查。

对照竣工报告、工程检验报告,检查系统配置,包括设备数量、型号及安装部位,应符合正式设计文件要求。

检查集成功能,确保视频资源可正常采集、传输、存储。

复核系统的监控功能(如图像切换、云台转动、镜头光圈调节、变焦等)。

10.3资料验收

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提供全套验收图纸资料,并做到内容完整、标记确切、文字清楚、数据准确、图文表一致、特别是要同工程实际施工结果一致。图样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审查图纸资料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以及售后服务条款,图纸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的程序编制成套。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决定

关于下达2008年遵义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