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门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调试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和《海阳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调试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文号:国核安函[2016]3号
颁布日期:2016-0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核安函[2016]3号

关于印发《三门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调试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和《海阳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调试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的函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现将《三门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调试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和《海阳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调试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印发给你单位。请根据大纲的要求组织实施三门、海阳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调试阶段的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1.三门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调试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

2.海阳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调试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

http://www.mep.gov.cn/gkml/hbb/haqj/201601/t20160114_326258.htm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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