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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5〕865号 |
|---|---|
| 颁布日期:2015-06-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韩坊尧王庙大殿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865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长子县韩坊尧王庙大殿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晋文物〔2015〕5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对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不足,基本状况描述不清,我局暂不同意韩坊尧王庙大殿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完善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二)明确保护对象,深化前期调研,完善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介绍,结合考古工作成果进一步明确尧王庙的分布范围和格局,在此基础上科学确定规划范围,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思路。
(三)补充管理现状、文物周边环境状况、已实施保护工程情况等介绍。
(四)相关专项规划应增加研究内容,注意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安防、消防及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五)规范文本和图纸,补充地形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经你局核准后,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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