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的批复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的批复

省教育厅,省人口计生委:

省教育厅《关于正式设置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的请示》(皖教发〔2012〕4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正式设立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的请示》(皖人口发〔2011〕23号)悉。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皖政〔2009〕125号)规定和安徽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经研究,同意设置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同时撤销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500人。本批复前招收学生的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按原规定执行。

二、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由省人口计生委领导和管理,办学经费由省人口计生委统筹解决。省人口计生委要兑现未来5年投入5000万元经费的承诺,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校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三、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要依法规范办学,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着力加强学科专业、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院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四、安徽人口职业学院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省教育厅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切实支持学院发展,适时对学院的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决定

关于下达2008年遵义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