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大通关战略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工作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大通关战略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工作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34号)精神,主动应对当前外贸面临的严峻形势,改善外贸环境,提高企业效益,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就我市实施大通关战略,推进贸易便利化,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实行便捷通关通检

海关提供延时通关、预约通关服务,逐步实现全天候(7×24小时)通关。加强与区域通关合作海关联系配合,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拓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对经营单位为AA类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在保障有效监管前提下,逐步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范围,2014年3月1日起实现对B类生产型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实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认真落实企业分类新标准,扩大AA类、A类企业的规模。试行“无纸化”报检,降低企业报验成本,提高检验检疫签证速度。除散装商品、危险货物及其包装外,由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施检验监管的商品,口岸局不再实施抽查检验。(责任单位:蚌埠海关、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严格落实减免政策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实验室检测费、一般原产地证书签证费等减免规定。停收进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证明联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打印费,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严格执行国家新发布的法检目录,对调出目录的工业制成品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责任单位: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蚌埠海关、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三、加快办理出口退税

对审核通过的出口退税申报,2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税。放宽出口退税申报期限,出口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单证申报退(免)税的,可申请延期申报。积极探索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试点。对符合条件的A类出口退税企业,凭相关电子申报数据及申报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对A类出口退税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优先审核、审批和退库。实行出口退税网上远程预审,开通出口退税免费提醒业务。(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四、优化外汇管理服务

推行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直报。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允许企业集团将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境外存放。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促进项目投资便利。对企业直接投资项下的购付汇业务实行登记制,无需核准。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开立及入账核准,实行网上验资询证。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通外汇服务绿色通道。积极向上争取短期外债、境外放款、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指标,破解境外投资企业资金不足及政策障碍。(责任单位:市外汇管理局)

五、简化商务审批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的核准、设立审批和变更审批的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设立AB岗,及时办理发放进出口许可证。印制并免费发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一本通》,指导企业办理各项涉外备案登记手续。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系统提交资料正确后,即时发证。对办理外商邀请函的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当日办结初审转报。及时为企业人员出国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全过程跟踪服务和指导企业申办进口合同备案、国际招标、加工贸易等业务环节。完善备案企业跟踪和孵化促进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外办)

六、完善口岸配套设施

加快建设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鼓励引进大进大出项目,支持企业进驻保税物流中心,激发外向型经济活力。建设铁路无水港,设立国际集装箱还箱点,将蚌埠口岸纳入全球航运网络节点。大力推进铁海联运,开通定时定点铁路货运快线,最大限度争取铁路运价下浮优惠政策,最大可能开辟周边市场货源,增加铁海联运货量,打造方便、快捷、低成本的国际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办、蚌埠海关、淮上区政府、蚌投集团、蚌埠铁路货运中心)

七、积极支持企业融资

积极争取进出口银行对我市重点外贸企业和重大外向型项目的融资支持。在落实有效风险管控措施前提下,适当增加授信额度,扩大企业覆盖面,争取在县、区开展“统借统还”贷款试点业务。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发贸易类融资产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发挥专利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和出口专项担保贷款的辅助融资作用。积极申报各类针对进出口企业的融资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有关金融机构)

八、完善企业包保机制

深化落实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包保服务工作机制,全程、全方位服务外贸企业,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进出口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积极争取各级外贸扶持资金,缩短政策兑现时间,支持进出口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有关县区)

九、不断扩大进口规模

争取把我市更多资源性产品进口列入国家进口贴息产品范围。鼓励企业进口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鼓励骨干企业进一步拓展营销渠道,扩大农产品、矿产品、油品等进口规模,实现大宗商品进口常态化。积极向上争取棉花、玉米、小麦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扩大进口规模,优化进出口结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十、支持拓展国际市场

加大对境外专业类型展会的宣传和推介。企业赴境外参展,对展位费补贴20%,最高不超过4000元。积极指导我市企业申报安徽省出口名牌,提升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承包工程,到境外设立营销网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一、推动信用保险创新

创新出口信用险保险产品,加快案件办理和赔付速度,支持进出口企业开展出口信用险保单融资,对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补贴40%。(责任单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安徽分公司、人保蚌埠分公司、有关金融机构、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二、加快出口载体建设

发挥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等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对精细化工和生物医药类外贸企业开展出口产品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数据库查询等提供优惠服务。加快汽车零部件、玻璃新材料等各类出口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三、创新对外贸易方式

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研究,鼓励、支持和引导进出口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推动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着力培育蚌埠义乌国际商贸城、海吉星农产品物流中心等内外贸一体化商品市场,争取我市列入安徽省新型贸易方式工作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淮上区政府)

十四、加强外贸队伍建设

举办专题培训和业务沙龙,构建外销员交流平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进出口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探讨对外贸易新动向、新趋势,不断提高外贸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五、健全外贸协作机制

加强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强化涉外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和口岸部门协调机制,建立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对全局性的重大外贸便利化问题进行调研,统筹各方力量共同促进外贸进出口增长。(责任单位: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口岸部门)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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