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蚌政办〔201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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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印发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蚌政办〔2010〕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一项基础产业,担负着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双重任务,发展林业产业是促进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兴林富民的重大举措。为充分开发我市森林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对林产品的多重需求,进一步促进现代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的目标,现就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正确认识当前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形势。近年来,我市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全市速生丰产用材林、经济林、林木种苗、花卉等基地建设初具规模;人造板等木材加工业和经济林产品加工业、森林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但是,全市林业产业总体呈现起步晚、发展慢,规模小、效益差,龙头企业少、产业链条短、加工增值能力弱的状态,森林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林业二产、三产比重低,林业产业发展融资较难;生产水平高、富有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户能力强、具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少;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对传统产业改造、新型产业开发的带动作用不强;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弱,产品品种单一、档次低、科技含量不高。这与当前林业发展的形势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很不适应,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全市林业产业发展。
(二)我市发展林业产业具有先天优势和良好机遇。我市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优越,特别适合速生丰产林、经济果木林和苗木花卉生产,特别是花卉产业作为一项朝阳产业在我市发展迅速;全市生物多样性特点明显,森林生态旅游资源较为丰富;随着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为增加森林资源,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提供了良好条件;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发展林业产业的政策,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林业产业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二、明确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三)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积极开发林业的多种功能,以发展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集群、推进产业化发展为主线,全面提升林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努力构建具有蚌埠特色、结构合理、竞争有序、充满活力、效益显著的林业产业体系,推动我市林业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使林业产业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四)总体目标:林业总产值到2020年增加到60亿元,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180万亩,花卉苗木面积5万亩,经果林面积2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000万立方米,扶持培育一批林业产业经济强镇,积极发展湿地及森林旅游业,到2020年建设“主题特色突出、文化氛围浓厚、服务功能完善”的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国家4A级风景区2处,国家级湿地保护区3个,建设省级或县级森林公园8个,建设春季观花、秋季摘果的农家乐休闲游观光点50个,森林旅游人数达到700万人次,森林旅游年产值2亿元;高附加值的果品、板材加工龙头企业25家,实现年产值20亿元;建成有影响和辐射能力的花卉和林产品交易中心2个,年交易额达到60亿元。
三、进一步提升林业产业的整体水平
(五)优化第一产业。加强林业基地建设,筑牢林业产业发展的根本。围绕产业大发展的目标,加大特色林业基地建设力度。建设用材林、林木生物质能源林、无公害经济林、苗木花卉、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木材培育等五大生产基地,增强林业资源储备和林产品市场供给能力。结合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基地的质量和效益。加强森林经营示范点建设,提升全市森林经营水平。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使用率和产出率。
(六)主攻第二产业。加快发展各类林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条,打造林业产业板块,放大产业聚集效应,立足现有的产业基础,围绕怀远石榴产业带、五河及固镇杨树产业带、城郊苗木花卉产业带以及现有的一批特色林业产业示范村(镇),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和深度,延伸产业链条,增强聚集度,放大效应,示范带动。全力抓好人造板加工业,引导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延伸加粗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档次。整合现有中小木材加工业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打造蚌埠林产品制造加工业集群,争取20家企业进入全省龙头企业行列。着力发展石榴酒、鹿制品加工等森林食品、经果林加工和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等新兴特色林业产业。
(七)提升第三产业。立足当前生态建设的需要和人们对生态产品的多重需求,积极培育新兴林业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产业,苗木花卉产业,经济林产业,木本粮油产业;积极开拓林业产业发展的新领域,发展林业碳汇经济。充分发挥我市山水资源优势,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尽快启动城市近郊森林生态园建设,发展具有蚌埠区域特色的各类森林生态园。抓好森林生态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发旅游产品,发展观光、观景、科普教育和“农家乐”等特色生态旅游,做大做强生态旅游产业。筹建林产品物流中心,在市区建设综合性、多功能、现代化的花卉林产品交易中心。
(八)谋划产业布局,打造特色产业。各县、区按照“一县(区)一业”的发展方向,因地制宜确定林业产业发展重点。怀远县要突出抓好湿地保护以及石榴产业发展,打造以石榴为主的沿山经果林带,把石榴基地建设与打造石榴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石榴文化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大做强石榴产业。五河县要重点抓好沱湖湿地旅游开发、板材和林果加工业。固镇县要突出抓好工业原料林、经果林产业,争取建立新的林业龙头加工企业。市辖各区要突出抓好城市森林、苗木花卉和生态旅游产业,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档次,抓好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吸引和承接规模以上林业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
四、强化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九)扶优扶强,加大投入。各县、区要切实加大林业投入,做好扶优扶强工作,从2010年起,市财政逐步增加对林业建设资金的投入,农业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安排要向林业产业项目适当倾斜。要把林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人士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带成果前来创办龙头企业。建立林业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制订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林业产业发展项目指南,通过举办项目推介会等多种方式吸引国内外各种投资主体来投资兴办林业产业。
(十)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林业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落实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政策,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贷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切实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有效信贷投入。根据林业的经济特征、资金用途及风险状况等,合理确定林业贷款的期限和贷款利率。
(十一)培育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各级政府要对现有林业企业的项目立项、资金投入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尽快培育一批有实力、规模大、效益好的林产品生产和加工龙头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并跟踪做好服务。着力加强龙头企业品牌建设,提升林产品的品牌优势和知名度,打造品牌,参与竞争,促进流通,推动品牌兴林、品牌兴业。加大林业龙头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进行项目申报,积极争取国家及有关部门项目资金支持,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提高龙头企业产业规模化水平。对现有的木材加工企业采取政策扶持、金融支持、企业自主改造相结合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十二)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加强优良品种选育和引进,推广适宜不同林地条件的造林优良树种及栽培技术,加快引进和推广林产品深加工技术。积极引导林产品加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大技改投入,加强技术改造,积极发展精深加工产品,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型新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提高林产品附加值。适应市场对林产品的质量需求,提高林产品经济效益。加强对农民、木材加工户的科技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积极推广林农、林经、林牧、林渔、林菌、林药等复合经营技术,提高林地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十三)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市、县两级建立和完善以木材、板材、果品、种苗、花卉等为主,设施齐全、管理科学、运作有序、周转灵活的大型林业要素市场,为林产品生产和经营活动提供服务,实现林产品流通管理的规范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支持各种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加强行业间的联系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林业产业发展中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规范、自我保护的作用。
(十四)落实权益,激活林业产业发展活力。建立以林权流转抵押登记为主的林业资源要素服务中心,依法明晰林地所有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积极培育林地和人工林活立木市场。允许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依法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资本或条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利用形式。对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发业主、造林大户营造的商品林优先安排采伐;减轻林业税费,确保经营者的合理收益。
(十五)加强对林业产业的宏观管理。各级政府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林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努力解决林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各地要把发展林业产业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加强综合服务职能,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调控、监督、引导、服务”职责,着力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在林业产业发展中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工商、税务、财政、发改委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在林业产业发展方面的国家投资、财政扶持、小额贷款、税费优惠等。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林业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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