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建设布点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池政办秘〔2015〕100号
颁布日期:2015-08-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建设布点方案的通知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建设布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期限、统一申报、统一制作,分步实施、分层管理、分批建设、分级负担、分头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加快推进实施。市旅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池州管理处、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市旅委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旅游标识牌建设进度进行督查通报。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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