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两类问题网店整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陇政办发〔2015〕120号
颁布日期:2015-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两类问题网店整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针对目前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零业绩网店和微业绩网店较多,很多网店被关停的实际,市督考办会同相关单位对全市707个零业绩网店和341个销售业绩在200元以下微业绩网店问题整改提升情况进行了网络核查,并下发了《全市两类网店问题整改情况核查专报》。为进一步加强两类问题网店整改工作,促进电子商务提质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零微业绩网店整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零业绩和200元以下微业绩网店的整改提升工作。一是指导修改淘宝产品类目。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过生产加工包装后的产品需要在淘宝网登记生产许可证,而自产自销未经加工包装的初级农产品不需要办理许可证和流通证。因此,因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被关停的经营初级农产品的网店(如经营类似中药材、蜂蜜、木耳等农产品的网店),只需将产品类目修改为初级农产品或特产即可恢复经营。各县区要确定专人指导此类网店尽快修改产品类目,及时恢复经营。二是加快办理相关证照。针对销售加工食品并有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需求的企业或个体网店,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手续,统一为电商企业和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三是解决个体网店硬件难题。针对办理相关证照时对网店经营场地、规模等要求较高,大多数个体网店达不到条件的实际,要充分借鉴上海等地“一址多企”的方式帮助个体网店店主达到相应办证要求。四是加强网店综合能力建设。要积极鼓励个体经营者多渠道、多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县区电商协会作用,通过业务沙龙、优秀店主经验分享等方式帮助个体网店发展;要重点挖掘和培育一批服装、手工艺品等网店。五是重视微商发展。随着社交平台电商化和支付习惯的普及,微店、微信、微博等微商因其便利性和“新”、“奇”、“异”的个性差异而保持强劲的增长势态。同时,本地也涌现出一批以化妆品、生活品为主流的微商群体,要合理引导这部分群体积极为全市电商发展做出贡献。

二、继续加大推进力度。一是强化乡镇电商专干培训。由市电商办负责对全市195个乡镇电商专干进行专业化培训,培训后由其指导本乡镇网店培育、网络营销等工作,进一步壮大农村网商队伍。二是建立网商培育服务突击队。市电商办要制定方案,各县区具体实施,积极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区电商中心见习,经培训后,由其指导本县区有意向的个体工商户开办网店。三是建立电商扶贫工作志愿者队伍。由市电商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动员鼓励婚纱摄影、广告公司、摄影爱好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全市电商扶贫工作中来,发挥其在图片拍摄、照片处理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志愿者与网店形成帮扶关系,每月不少于10个小时专门辅导相关网店进行优化提升。

三、切实加快电商平台建设。要继续强化特色中国·陇南馆服务能力,促进更多网商入驻;要拓展农村淘宝千县万村项目服务半径,确保年内村级服务站达到100家;要积极与苏宁、京东、一号店、众筹网等知名电商平台对接,通过设立分馆或者建立分站方式引导区域电商发展。

四、强化网货集中供应能力。由市电商办负责,在全市选出10家资质齐全的网货供应商,研发统一的数据包,为全市网店提供网货,进行网店铺货,并通过新媒体等资源进行集中推广,打造爆款产品。要鼓励网货供应商做好网货研发工作,在产品属性、包装、设计、定位等方面做出创新。

五、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总体安排,对照《2015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紧盯目标,狠抓落实,切实抓好电商主体培育、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和项目建设、配套服务完善、提质增效等重点工作,及时开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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