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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市政府关于对《关于对贵安新区建设总体方案有关意见研提意见的函》的复函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对《关于对贵安新区建设总体方案有关意见研提意见的函》的复函
安府函〔2013〕82号
省政府办公厅:
接贵厅《关于对贵安新区建设总体方案有关意见研提意见的函》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认为:当前,安顺经济结构单一的情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煤炭产业仍然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而乐平乡、十字乡的煤炭产量占平坝县总产量的77%,占全市总产量的23%,若将乐平乡、十字乡纳入贵安新区控制范围,将严重影响平坝县、安顺市区域经济发展。
因此建议,将平坝县乐平乡、十字乡纳入贵安新区规划范围,但不纳入贵安新区控制范围,也不纳入贵安新区核心区托管。
此复。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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