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六盘水府发〔2013〕1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我市土地价格体系,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优化利用,保障国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贵州省城镇基准地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2013年5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m2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商服

5930

3550

2170

1010

住宅

2910

2140

1420

700

工业仓储

400

330

190

二、级别范围

(一)Ⅰ级地。东至人民东路与钟山大道东段交接处,南抵钟山大道东段、南环路、凤凰大道、白岩头上、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桥新区),西至德坞水库,北抵人民西路、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火车站、人民中路、人民东路。

级内主要路段有:人民路、凤凰大道、钟山大道、凉都大道、明德路、白鹤路、康乐路、向阳路、明湖路、水西南路、龙井路、东风路、川心路、碧云路、广场路、麒麟路、花园路、钢城大道。

(二)Ⅱ级地。Ⅱ级分为4个区块,分布在Ⅰ级地四周。级内主要路段有:人民东路、钟山大道东段、双龙路、纬三十八路、玉源路、凤凰大道中段、明湖路、凉都大道、南二环路、官厅路。

东部区块:位于人民东路末端,六盘水市污水处理厂北面,形如横放的啤酒瓶;东至经四十八路,南至人民东路,西至杉树林搬迁街,北至纬三十六路。

南部区块:主要包括杉树林村、乌鸦岩、凤凰山、苏家湾子、大麻窝畜牧场、田湾子、凉水井等山地区域;东至钟山大道东段与双龙路交接处,南至双龙路、纬三十八路沿线,西至纬三十八路与玉源路交接处,北至白岩头上、经二十四路、凤凰大道中段、南环路东段、钟山大道东段。

西部区块:主要包括水井湾、曹家湾子、杨家院子、周家寨、以那寨、阿吴寨、德坞范家坟、德坞唐家寨等区域;东至明湖路与凉都大道西段交接处,南至市社会福利中心、102省道沿线,西至德坞唐家寨,北至凉都大道西段。

北部区块:主要包括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部山地区域和人民中路与铁路沿线以南长条形区域;东至荷城路,南至人民东路,西至燕子岩隧道,北至大垭口、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沿线。

(三)Ⅲ级地。Ⅲ级地分为6个区块,面积较大的2个区块位于市中心城区东南面,面积较小的4个区块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城区西面的德坞片区和市中心城区东面的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桥新区)附近。级内主要路段为:务实路、冶金路、青城路、巴西路、工农路、人民西路。102省道、001乡道等。按逆时针方向,6个区块的范围和四至如下:

东南区块1:主要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和生活区;东至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高中,南至人民东路末端、六盘水火车站铁路沿线,西至务实路末端,北至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轧钢厂。

东南区块2:主要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韭菜坡山区;东至韭菜坡,南至白岩头山,西至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至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区块1:主要位于德坞湾子寨,为人民西路以北至陡峭大山脚之间的平坦区域;东至塘边,南至人民西路,西至石苹苹,北至山脚。

西部区块2:主要位于德坞小营脚、马戛村的平坦区域;东至唐家寨,南至001乡道,西至马戛村,北至马戛火车站。

西部区块3:主要为102省道沿线平坦区域;东至是场坝,南至歪嘴山山脚,西至沙子坡,北至以那都。

西部区块4:主要为窑上水库周边平坦区域,四至均为周边山脚。

(四)Ⅳ级地。Ⅳ级地主要为Ⅰ、Ⅱ、Ⅲ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不易开发的多山区。

三、使用说明

(一)估价基准日:2012年10月31日。

(二)地价内涵。

1.商服用地地价:定级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商服、服务业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1.0,临街深度20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一、二级地范围内达到“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三、四级地范围达到“四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

2.住宅用地地价:定级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为2.0,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一、二级地范围内达到“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三、四级地范围达到“四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

3.工业仓储用地地价:定级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一至二级地范围内达到“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三、四级地范围达到“四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

四、其他事宜

(一)本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二)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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