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15〕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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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5〕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
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
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
《中共黔东南州委关于制定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已经中共黔东南州委九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为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研究和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从黔东南州现阶段发展实际出发,注重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有机结合起来,与贵州省主体功能区定位有机结合起来,与州委、州政府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有机结合起来,与已有的规划做好有效衔接,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积极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力求使“十三五”规划真正成为一个具有全球视野、富有时代特征、体现区域特色,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基本原则
1.转型升级,改革创新原则。在规划性质和功能定位、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规划内容和表现形式等方面,大胆创新。要在总结梳理全州“十二五”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州发展实际的经济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社会建设推进、体制改革突破、开放水平提升、文化繁荣发展、加强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思路和对策,充分体现以改革创新精神编制好“十三五”规划的要求。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按照规划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整合内容交叉重复、甚至相互矛盾冲突的规划,精减由市场起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领域的规划,将一些需要政府部门发挥作用但不宜编制规划的领域调整为行动方案或专项政策。同时,建立有效的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形成衔接协调的平台和接口,以发展总体规划为龙头,与相关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共同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3.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扶贫攻坚,强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内容研究,研究提出提高居民收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体现共建共享的要求,推进同步小康社会建设。
4.科学有序,面向未来原则。合理调整规划目标、规划任务的期限,既要以五年为主,衔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又要充分考虑更长时期的远景发展,做到远近结合,通过规划期限的调整完善,为城乡、土地、环保、交通等不同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创造条件。以开阔的视野和深远谋划确保“十三五”规划体系的前瞻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5.上下联动,开放民主原则。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充分借助专家委员会、科研机构、民间智库、咨询机构、社会公众的力量,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广开言路,使规划充分集中全州人民群众的智慧,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充分体现规划编制的民主性与科学性。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完成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全面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成绩和成功经验,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研究成果,积极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重点加强对“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环境、发展思路、发展目标、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统筹城乡、改革开放、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形成规划的基本思路。规划前期课题研究由各相关行业部门提出并组织开展调研工作。(牵头部门:州发改委;责任部门:州直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各行业协会)
2.科学论证指标。立足于“十三五”期间五年发展的时间段,建立一套能检查、可评估的量化指标体系,力求做到兼顾全面和突出重点,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兼顾需要和可能,兼顾预期性与约束性,努力形成一套速度、质量、效益、结构相统一,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统一的指标体系。专项规划的指标由各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总体规划的指标体系由州发改委和州统计局共同研究提出。(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统计局;责任部门:州直相关部门)
3.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按照州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战略任务、重大工程建议和重点项目布局,以及实现规划目标任务的主要政策措施等。州“十三五”规划纲要由州人民政府提出,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牵头部门:州发改委;责任部门:州直相关部门)
(二)组织编制“十三五”专项规划。围绕“十三五”时期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认真组织编制全州投资、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社会发展等政府主导的重点领域、行业、产业和区域等州重点专项规划。州重点专项规划由州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编制,各县(市)政府参与,会同州发改委联合上报州政府审批。州一般专项规划(含部门专项规划)由州有关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编制,由各部门自行编制和印发,报州发改委备案。凡是市场机制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可以少编或不编制规划。(牵头部门:州直相关部门;责任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指导各县市编制“十三五”规划。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各县(市)结合实际编制各自的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县(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提出,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县(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州“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符合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并与区域规划、各县(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相衔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报州发改委备案。(牵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州直相关部门)
三、实施步骤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从2014年6月开始,到2016年初结束,大体上分为基本思路研究阶段—规划纲要阶段—规划审议阶段—规划发布宣传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思路研究阶段(已完成)。组织开展重大前期课题研究,并以前期研究成果为基础,起草形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报州政府审定。各重点专项规划由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成立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并提出重点专项规划的工作方案、规划提纲。
(二)《纲要》起草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根据州政府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起草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草案,并报送至州发改委,州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中的重大问题与有关部门、县(市)政府进行衔接协调。配合州委起草《中共黔东南州委关于制定〈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并按照《建议》精神,研究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形成初稿。
(三)《纲要(草案)》审议和组织专项规划评审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1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纲要(草案)》并提交州人大审议。各重点专项规划草案经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报州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由编写责任部门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上报州政府审定。
(四)规划发布和宣传阶段(2016年2月以后)。《纲要》审议通过后,由州政府发布并组织实施和开展宣传活动。
四、编制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州发改委负责全州“十三五”规划编制的组织与协调,具体承担研究制定全州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专项规划的任务。州政府有关部门按以下三种情况编制“十三五”规划:一是承担课题研究与专项规划编制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进度完成;二是如上级相关部门下发了编制“十三五”专项规划文件,对口部门必须按上级文件要求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三是没有承担专项规划的部门可根据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研究提出本部门在“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思路。
(二)认真总结,加强研究。各级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本县市“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认真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础。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重大机遇、发展条件、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准确把握我州发展的阶段特征,明确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等,集中力量突破关键瓶颈制约。
(三)加强衔接,科学编制。加强各级各类规划统筹衔接,探索“三规合一、多规融合”,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融为一体,形成全州规划一盘棋,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需要衔接的内容包括主要指标、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政策等。同时,要加强各重点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及规划的衔接,争取所提出的重大项目、改革和发展事项更多纳入上级相应规划。
(四)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完善领导顾问平台、专家咨询评审平台、规划研究平台,广泛征求老同志、专家、企业界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加强与人大、政协互动,增强规划的民主基础。要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规划,集思广益,达成共识。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编制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的编制工作。妥善处理保密与提高透明度的关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吸收不同观点。总体规划在草案形成后,要公开征询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专项规划草案的编制也要采取适当形式提高社会参与的广泛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进行公示和听证。
(五)规范程序,加强评审。规范规划的起草、立项、衔接、初审、会审、专家论证、报批、备案等编制程序。强化程序管理。总体规划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和州委常委会通过后报州人大审议。区域规划由州政府发布实施。由州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要做好论证衔接,并将规划文本、编制说明、论证报告等材料交州发改委进行初审,初审后由州发改委会同规划编制牵头部门报州政府审批;其它专项规划由州发改委会同牵头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发布;未经衔接的、没有论证报告的、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要求的专项规划草案不得提交州政府审查。
五、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班子,并选配知识结构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建立“十三五”规划编制县(市)和部门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县(市)和部门编制规划的积极性。同时,成立黔东南州“十三五”规划编制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省级行业部门的规划负责人和从州管专家及博士人才库中选取,指导“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考核监督。“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州目标绩效考核办、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应将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州直部门及各县(市)年度考核,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工作经费。编制“十三五”规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需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特别是借助权威咨询机构和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广泛、深入的前期研究,进行规划思路、纲要起草,大量数据测算、论证、衔接、评审、宣传等工作,需要有足够资金保障,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给予足额保证,保障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也要安排适当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并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四)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并将阶段成果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进行通报,增强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
附件:黔东南州“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黔东南州“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顾问:李飞跃(州委书记)
组长:冯仕文(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常务副组长:王贵(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姜学东(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刘晓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陈应勇(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潘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肖明龙(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贺代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榕江县委书记)
邓锦光(州政协副主席、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杨锦春(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龙丛(州发改委主任)
杨建平(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文必武(州精神文明办主任)
黄德忠(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州综治办主任)
张荣根(州教育局局长)
杨汉钦(州科技局局长)
李光坤(州工信委主任)
霍盛红(州民宗委主任)
祝刚潮(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辉(州民政局局长)
姜庭桂(州财政局局长)
吴发文(州人社局副局长)
秦刚(州国土局局长)
刘光(州环保局局长)
吴春(州住建局局长)
茹捷(州规划局副局长)
吴汉碧(州交通局局长)
尹亮(州农委主任)
唐晓敢(州水利局局长)
李吉科(州林业局局长)
张文贵(州商务局局长)
江建强(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黄祥友(州卫生计生委主任)
吴海平(州统计局副局长)
张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范钟声(州旅发委主任)
任家洪(州安监局局长)
潘桂竹(州国资委主任)
杨黎(州扶贫办主任)
龙再冲(州政府研究中心主任)
吴述科(州档案局局长)
龙安跃(州投促局局长)
徐锡南(州法制办主任)
张永胜(州金融办主任)
廖永伦(州文产办主任)
朱东(州小康办主任)
方庆文(州气象局局长)
欧米(州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邓浩(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行长)
张智(州调查队队长)
王祥(凯里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改委,龙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作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相应领域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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