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府办发〔2014〕8 号
颁布日期:2014-02-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黔西南州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

黔西南州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精神,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黔府发〔2013〕25号)关于从2014年1月1日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运建设大会战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4年到2016年,全州完成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到2016年,全州高等级航道达到260公里,增加五级航道132公里;水路货运能力突破900万吨/年,客运能力达到600万人/年,港口码头吞吐能力达到1200万吨。

(一)构建西南出海中线大通道。加快推进龙滩电站2×1000吨级过船设施建设,早日打通我州南下珠江、连接珠三角的出省水运大通道;积极开展西南出海通道(贵州段)航道等级四升三(即航道等级由四级升为三级)前期工作,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加快董菁库区、光照库区航运建设工程进度,推进光照、马马崖、董菁电站过船设施建设工程,使我州水运主通道体系更加完善,充分发挥水路运输量大、占地少、能耗低的优势。

(二)构建适应经济发展的水运经济港口枢纽。结合全州产业布局规划和5个100工程实施,积极引导现代物流、装备制造等产业向沿江布局,聚集发展;加快推进黔西南州港建设,尽快建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促进港区、产业、城镇联动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明确、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的港口枢纽体系。

(三)构建服务民生便民水运体系。充分利用我州封闭水域库区和支小河流通村达寨的自然条件,加快推进库区航运、临江产业园区、村寨便民码头和乡镇渡口建设,改善库区和沿江(河)群众出行条件,提高水运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力。

(四)构建船舶产业发展体系。进一步优化船舶运力结构,加快船舶产业化发展,引导营运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推进船舶工业建设,促进船舶制造和船舶配套业发展成水运经济新的增长点;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和省的信息化项目资金支持,进一步推进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和水上智能交通项目建设。确保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实现智能化、规范化。

二、项目建设

(一)2014年目标。一是积极推进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主通道航道四升三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开工建设北盘江光照库区航运建设工程;三是加快贞丰白层港二作业区、册亨岩架滚装码头建设;四是推进贞丰这年、兴义岔江渡改桥建设,开工建设乡镇渡口45个、便民码头28个和兴仁花坝渡改桥渡改桥等项目,实现全州乡镇渡口达202个,便民码头28个,渡改桥3座的目标。

(二)2015年目标。一是积极推进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航道四升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光照、董菁、龙滩电站过船设施建设前期工作;二是建成北盘江光照库区航运工程,新增五级航道69公里,开工建设北盘江董菁航运工程;三是建成贞丰白层港二作业区500吨级泊位4个,册亨岩架滚装码头1000吨级滚装泊位2个,乡镇渡口40个,便民码头26个,兴义老江底三号渡改桥、兴义抹角、普安县小河、黄家渡、陇家渡等6个渡改桥,开工建设望谟蔗香港区,全州乡镇渡口达242个,渡改桥9座,便民码头54个。

(三)2016年目标。一是开工建设北盘江董菁、马马崖一级、二级、光照通航设施;二是完成南盘江坡脚港区、八渡航电枢纽前期工作,力争列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计划实施;三是建成董菁库区航运工程,新增五级航道63公里;三是加快建设望谟蔗香港区,建成便民码头36个,全州新增五级航道达到132公里,乡镇渡口达到242个,便民码头90个,渡改桥9座。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航道提等升级。加强与省及周边地区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扎实推进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航道规划由四级提升到三级工作,努力打通黔西南南下珠江水运主通道,确保航道通过能力的最大化。

(二)强化闸坝通航。按照“谁造成碍航,谁恢复通航”的原则,州发改委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协调贵州黔源电力公司启动北盘江董菁、马马崖一、二级、光照水电枢纽通航设施前期工作,协调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按1000吨级标准加快建设龙滩水电站通航设施。

(三)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最大限度争取中央、省预算资金以及国家航运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水运建设。从2014年起,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州内重点水运项目建设;县(市)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乡镇渡口、城市便民码头、渡改桥建设配套资金,切实解决沿江(河)百姓出行难问题。鼓励县(市)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地方融资平台,争取以岸线、土地、旅游项目预期收益等资源换资金方式筹措资金,推进地方水运发展。

(四)强化水运产业培育。州发改委要加快编制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沿江产业布局规划,州工信委要积极扶持造船工业发展,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展有特色的临港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统筹航道、码头周边开发布局旅游产业,整合发展沿江(河)特色农业旅游和水上休闲娱乐,着力打造绿色经济走廊,促进沿江(河)经济发展。

四、具体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建局、州林业局、州农委、州移民局、贵州省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州水运建设三年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州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责任分工。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光照、董菁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县(市)、义龙新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乡镇渡口、便民码头、渡改桥的组织实施,蔗香临港经济开发试验区负责蔗香港区项目组织实施;州发改委、州移民局负责协调北盘江光照、马马崖一级、二级、董菁以及龙滩水电站通航设施建设工作;州财政局在州级预算中安排水运专项资金,各县(市)、义龙新区水运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林业局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机制,负责依法简化审批手续,共同加快水运项目前期工作。

(三)政策支持。水运项目享受高速公路、水利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土地、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政策优惠。航道、船闸、港口和支持保障系统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政策的,可按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

(四)优化建设环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按照“百日安商”的好做法、好经验,共同营造水运建设和谐工作环境。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执行效果等,为水运建设三年会战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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