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创建国家智慧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创建国家智慧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府办发〔2015〕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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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创建国家智慧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府办发〔2015〕15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创建国家智慧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铜仁市创建国家智慧城市工作方案
为切实把握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发展建设机遇,集中力量打造铜仁城市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智慧化发展升级版,早日建成“智慧铜仁”,助推新型城镇化大发展,为建设武陵之都积极贡献力量,根据住建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过程管理细则(试行)》(建科研函〔2013〕183号),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制度及2014—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2652号)精神以及我市《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等有关规定及任务要求,结合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总体要求,结合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大会战、四年大提升目标部署,积极统筹各级各类资源,充分借鉴其他智慧城市建设有益经验和做法,大力引进先进前沿信息技术,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指数,促进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增强铜仁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竞争力,为打造“武陵之都·仁义之城”,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和美好幸福新铜仁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谋划,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城区各部门、各项目之间协调发展,确保信息网络互通、资源共享。
2.市场导向,运营开放。以政府主导为前提,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在智慧城市建设各环节充分调动全社会资金、智力资源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齐力共建的良好氛围。
3.深化应用,务求实效。深化推进信息技术在不同领域的普遍应用。把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转移到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城市管理能力、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提升市民生活质量上。
4.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以发展需求为导向,根据铜仁城市地理区位、历史文化、资源禀赋、产业特色、信息化基础等,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科学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在综合基础条件较好的重点项目,尤其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受惠的项目工程领域先行先试,率先重点突破,形成有益成熟经验,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避免贪大求全、重复建设。
5.可管可控,确保安全。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落实相关责任机制,按照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标准,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和保护个人信息的力度,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确保安全可控。
二、创建目标
以最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打造现代化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数字城管系统、智慧应急平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智慧化管理、智慧医疗、智能交通系统、智慧旅游应用、智慧城乡规划与管理、城市智慧化排水防涝等智慧化项目平台为载体,促进我市城市发展向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安全长效化方向发展取得重大积极进展。到2020年,将我市建成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特色鲜明的山水园林型智慧城市。
三、创建任务、责任分工及工作职责
(一)创建任务与责任分工。
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三方联合签订的铜仁《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确定的我市智慧城市创建10个方面具体建设目标任务要求,结合部门和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及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城市公共信息平台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发委、市统计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管局、市保密局、碧江区政府、万山区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电信铜仁分公司、移动铜仁分公司、联通铜仁分公司。
2.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数据中心)。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保密局、碧江区政府、万山区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电信铜仁分公司、移动铜仁分公司、联通铜仁分公司。
3.数字城管系统。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碧江区政府、万山区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
4.智慧应急平台
牵头单位:市政府应急办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碧江区政府、万山区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
5.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智慧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信委、碧江区政府、万山区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
6.智慧医疗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人民医院、碧江区政府、万山区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碧江区中医院。
7.智能交通系统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碧江区政府、万山区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
8.智慧旅游应用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碧江区政府、万山区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
9.智慧城乡规划与管理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城规委各成员单位。
10.城市智慧化排水防涝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碧江区政府、万山区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铜仁水务投资公司。
(二)工作职责。
1.牵头单位工作职责。一是为其对应创建目标任务项目的责任主体,牵头负责任务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任务项目按要求按进度保质保量建成并正常运行,对牵头责任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完成情况负总责;二是要在单位内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创建工作责任的落实;三是负责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四是负责及时向市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五是负责按要求定期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创建工作推进动态。
2.责任单位工作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牵头单位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市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和牵头单位分配或要求配合完成的有关工作事项。
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都要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明确的我市智慧城市创建相关合作伙伴的工作,为其开展相关工作咨询、资料收集、工作推进等积极提供必要服务和支持。
四、创建步骤
(一)创建周期。
按照市人民政府与住建部、省住建厅三方联合签订的铜仁《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要求,我市智慧城市创建周期明确为2013至2018年。
(二)创建步骤。
根据铜仁《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初步明确的创建周期和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提出的“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创建工作步骤明确如下:
1.前期工作阶段。2015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智慧城市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顶层设计方案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2015年11月份,要启动并完成智慧城市创建项目总承包招投标工作。
2.项目实施阶段。2015年12月至2018年底,为项目实施阶段。其中,第一阶段:2015年12月起,率先启动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城管等项目建设实施,先行先试,取得突破,形成经验;第二阶段:2017年所有项目全面启动实施,2018年底基本全面建成。
3.项目试运行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底,所有建成项目开展智慧化联合试运行,并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优化、完善、提升项目整体运行服务功能。
4.竣工验收阶段。2020年6月前完成对所有已建成智慧城市创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建立起可管可控管用的项目后期运行及维护管理机制,为项目持续健康运行提供可靠保障。
五、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给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铜仁市创建智慧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晏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
副组长:宗文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杨德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肖洪市政府副市长
杨同光市政府副市长
夏虹市政府副市长
胡洪成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胡永佳市政府党组成员、铜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安启洪市委副秘书长、市编委办主任
李亚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彪碧江区政府区长
张吉刚万山区政府区长
王宇市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刘晓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云德市发改委主任
陈吉山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吴继君市工信委主任
李世凡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汪世平市水务局局长
苏天前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陈丽萍市旅发委主任
赵震洋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寇启聪市城管局局长
周迪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金超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杨德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亚、刘晓林、李云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同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创建任务项目牵头单位要安排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所有工作对领导小组负责;二是负责有关工作对接协调、方案制定、通知印发、会务安排等日常工作;三是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督促指导各创建目标任务项目有序规范建设实施;四是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创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工作推进进展情况等,并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五是负责各成员单位、项目牵头单位之间的联络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及时统筹协调处理智慧城市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铜仁市智慧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组成人员如下:
召集人:杨德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李亚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晓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云德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碧江区政府、万山区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信委、市城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发委、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
联席会议工作职责:一是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的工作机制。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各部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负责及时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拟定提交的相关报告、工作建议、工作方案等,并将研究结果或意见及时呈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市委、市政府审定;三是及时协调解决智慧城市创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四是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落实会议议定事项;五是原则上每月底召开1次联席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求,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六是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事项。
(三)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为确保我市智慧城市创建工作合法、规范、有序、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铜仁智慧城市创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整合相关专家资源,为我市智慧城市发展规划、项目建设、技术支撑、政策扶持、决策把关等方面提供重要咨询服务,积极争取其为我市智慧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好把脉问诊的重要作用。专家来源为国内外、省内外在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行业领域有一定专长或研究的人士、市直相关部门有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认真做好专家的推荐、邀请及服务保障工作。
(四)建立工作通报机制。
设立“‘智慧铜仁’创建动态”专刊,各创建任务牵头单位要于每月底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创建工作推进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编辑整理成刊,每月刊发1期。每月初刊发上月工作动态,并及时报送市四家班子领导,同时分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五)建立工作督查机制。
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联席会议工作组积极配合,会同有关单位对智慧城市创建任务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会议议定有关事项落实情况及创建工作的全面推进情况进行适时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查情况要及时报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智慧铜仁专项督查通报呈报相关领导阅示,同时印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任务项目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大力发扬协同作战精神,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力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
(三)各级各部门要把智慧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来重视、来谋划、来推动,努力为我市国家智慧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四)工作推进的各个环节都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推进。
(五)创建工作要自觉融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山水园林城市这一大目标方向。
(六)各县和大龙开发区,要积极协助配合主城区智慧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可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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