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遵府办发〔2015〕56号
颁布日期:2015-06-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工作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考评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29日

遵义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提升决策服务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遵义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考评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调研内容及报送要求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主要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和推进情况,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典型经验、典型事件等开展调研。

(一)围绕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反映重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效果及经验做法,着重反映各地各部门在推进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所取得的新成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建议。

(二)密切关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全面、及时、准确地报送重要情况,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灵活运用多种调查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了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城镇化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财税金融、文化旅游、精准扶贫、生态建设、改革开放、依法行政、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突出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本《办法》所称的调研成果,指围绕上述调研领域形成的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

第三条各县(市、区)政府每半年报送调研成果1篇以上、全年不得少于2篇(不含承办的年度市政府重大课题),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每年报送调研成果1篇以上、全年不得少于1篇(不含承办的年度市政府重大课题),每篇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要求体例规范,观点鲜明,分析透彻,内容翔实,文字精炼,提出的思路及对策建议紧扣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市、区)上半年报送时间为6月30日前,下半年报送时间为11月30日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时间为10月30日前,联系电话:23119093,邮箱:[email protected]。报送时应标明单位、作者及联系方式。凡有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考评资格,并予通报批评。新蒲新区管委会报送数量和时间要求参照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执行。

第三章采用与积分

第四条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由市政府研究室具体负责,并及时将优秀调研成果编发《遵义经济》或《领导参考》,为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并送市委、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市政协领导参阅。

第五条按时保质完成报送任务的计100分,每超报1篇并被采用的加50分,超报加分最高为100分。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的一次扣10分,基本任务每少报一篇扣50分。不按规范和质量要求报送的视情况扣10—30分。积极申报并按时保质完成市政府年度重大课题调研任务并通过评审结题的,每个课题另加60分。不按规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报送的,视情况扣10—40分。对调研报告采用情况实行积分制,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调研成果采用计分。调研成果获市政府办公室《遵义经济》采用的,每篇计20分;获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参考》采用的,每篇计40分。同一调研成果分别获市政府办公室《遵义经济》、《领导参考》采用的,累计计分。

(二)领导批示加分。调研成果获市领导批示的,每批示一次加30分;获省领导批示的,每批示一次加50分。凡获批示,累计加分。

每篇调研成果得分为采用计分与领导批示加分之和,单位得分为完成报送任务计分、超报加分、采用加分与领导批示加分之和再减去被扣分后之后的得分。

第四章考评与激励

第六条成立市调研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研究室主任任副组长,研究室副主任为成员,负责调研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研究室,具体负责考评日常工作。

第七条对全市调研工作先进单位,按县(市、区)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两个序列,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选优秀调研报告若干篇。

第八条考评表彰具体事宜由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评选的先进单位和优秀调研报告,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表扬通报。

第五章调研成果转化

第九条经市领导批示可转化为决策的调研成果,由市政府研究室会同相关责任单位细化落实。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授权市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3年6月26日印发的《遵义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考评办法》(遵府办发〔2013〕111号)同时废止。

延伸阅读

关于建设白银市政务专网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抓重建、保民生”困难群众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成品油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