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6〕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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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2016〕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六届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市特色产业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齐抓共建,凝聚合力,市政府决定建立市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吴岩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召集人:岳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邓忠(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秘书长林有炽、副秘书长钱忠明、李军;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利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委、市金融办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推进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审定市级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市级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与发展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省政府要求,初审省级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与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产业小镇建设与发展工作任务。
(四)参照省级特色产业小镇考核标准,研究制定市级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与发展年度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市级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与发展年度考核。
(五)参照省级特色产业小镇验收标准,研究制定市级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与发展验收办法,组织验收市级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与发展成果,审核认定市级特色产业小镇命名。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产业小镇建设发展工作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特色产业小镇规划建设重大问题。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每个季度初,传达省政府产业小镇联席会议工作精神和要求,总结交流上季度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本季度工作任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会或副召集人主持,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经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定后提交会议议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贯彻落实。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秘书长:协助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部署落实重大工作事项。
(二)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协助副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部署落实重大工作事项。
(三)市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市特色产业小镇的规划布局,协调指导特色产业小镇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整合本部门资源,牵头指导和推进特色产业小镇加快规划建设。
(四)市财政局:负责对接对口省厅局要求,制定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财政扶持配套政策,做好享受财政扶持政策的特色产业小镇审核和兑现工作,引导各区安排资金支持特色产业小镇加快规划建设。
(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接对口省厅局要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制定特色产业小镇发展和建设土地要素支持的配套保障办法及奖惩措施,做好享受用地扶持政策的特色产业小镇审核和兑现工作,指导各区强化特色产业小镇用地保障,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指导全市特色产业小镇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
(六)市规划局:负责对接对口省厅局要求,审核特色产业小镇建设规划四至范围,指导全市特色产业小镇的建设规划和功能完善。
(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同市规划局做好全市特色产业小镇的建设规划和功能完善。具体负责指导全市特色产业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全市特色产业小镇的交通网络布局及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交通规划建设体系。
(九)市旅游委:负责指导旅游特色产业小镇的规划建设。整合本部门资源,支持特色产业小镇完善旅游功能。
(十)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热带农业特色产业小镇规划建设。整合本部门资源,支持特色产业小镇打造热带特色现代农业。
(十一)市林业局:负责指导特色产业小镇在花卉产业方面的规划建设。整合本部门资源,支持特色产业小镇打造热带特色花卉产业。
(十二)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全市特色产业小镇的水利建设工作。
(十三)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全市特色产业小镇电子商务创建与提升、商贸网点与物流规划以及涉外业务的指导。指导特色产业小镇在商贸物流产业方面的规划建设。
(十四)市统计局:负责对接对口省厅局要求,建立全市特色产业小镇创建工作的数据平台,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研究提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十五)市金融办:负责对接对口省厅局要求,联合开发性金融机构,制定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发展的投融资配套政策措施。协助各职能部门整合资源,支持全市特色产业小镇的投融资机制创新。
(十六)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负责制定辖区内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工作方案,落实辖区内特色产业小镇“六个一”目标,并做好特色产业小镇规划编制、选址审定、项目推进和考核评定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支持特色产业建设与发展作为“十三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二)主动研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深入特色产业小镇一线,研究解决建设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不推诿、不回避,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解决的重要议题。
(三)专人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对接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与发展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联系人,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上下合力,左右协调,形成高效运行的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与发展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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