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4〕343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海鲜排档餐饮业经营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价格管理,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规范海鲜排档餐饮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三亚市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经市场监测和测定,现将我市2015年度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予以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三亚市2015年度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三亚市2015年度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
平均差价率表
种类
档次
社会平均批发
参考价(元/斤、个)
平均差
价率(%)
鱼类
一
50及以下
130
二
51~100
110
三
101~200
90
四
201及以上
80
螺贝
类
一
30及以下
120
二
31~50
100
三
51~100
80
四
101及以上
70
虾类
一
50及以下
80
二
51~100
65
三
101~200
55
四
201及以上
45
蟹类
一
30及以下
100
二
31~50
85
三
51~100
75
四
101及以上
65
备注
各类海鲜品从第二档起按规定计算的销售价格低于上一档最高销售价格的,按上一档的最高销售价格执行。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