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4〕343号
颁布日期:2014-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海鲜排档餐饮业经营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价格管理,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规范海鲜排档餐饮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三亚市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经市场监测和测定,现将我市2015年度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予以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三亚市2015年度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三亚市2015年度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

平均差价率表

种类

档次

社会平均批发

参考价(元/斤、个)

平均差

价率(%)

鱼类

50及以下

130

51~100

110

101~200

90

201及以上

80

螺贝

30及以下

120

31~50

100

51~100

80

101及以上

70

虾类

50及以下

80

51~100

65

101~200

55

201及以上

45

蟹类

30及以下

100

31~50

85

51~100

75

101及以上

65

备注

各类海鲜品从第二档起按规定计算的销售价格低于上一档最高销售价格的,按上一档的最高销售价格执行。

延伸阅读

关于建设白银市政务专网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抓重建、保民生”困难群众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成品油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