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北省林业局文号:冀林动字〔2011〕114号
颁布日期:2011-09-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意见

冀林动字〔2011〕114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有关扩权县林业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成为指导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2011年8月17日,国家林业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11〕18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在我省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我省现有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29处,面积达54.4万公顷,占国土面积2.9%,全省有林地面积的10.3%为自然保护区,全省湿地面积的8.4%为自然保护区。全省所有自然保护区中,林业系统管理的保护区面积占90%以上。这些自然保护区涵盖了全省所有的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了80%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初步形成了护卫京津的生态屏障,在为京津冀阻沙源、保水源,保护物种基因和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省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较快,但有的地方政府和林业系统自身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出现了重利用轻保护的现象,有的甚至被蚕食。已批建的自然保护区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社会和生态效益。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自然保护区建设面临的良好形势和发展机遇,转变传统观念,积极宣传自然保护区的政策,让人们真正了解自然保护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现代林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明确发展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我省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合理规划布局,积极划建和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50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80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15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3%,形成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建立起相互联系的生态廊道,构建环京津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但是,目前,我省仍然有许多生态系统典型、生物多样性丰富、珍稀物种分布密集、重要湿地以及生态脆弱、正在遭受威胁破坏的地区还没有划建自然保护区。为此,各地要结合国有林场改革,在生态重要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特别是河流源头及水库上游划建多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辽河源、南大港、唐海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要积极做好晋升国家级的准备工作;宣化县黄羊滩、井陉县南寺掌、灵寿漫山、赞皇嶂石岩、保定金华山—横岭子、承德县北大山、兴隆六里坪、宽成都山和千鹤山、御道口等省级自然保护区要加快建设步伐;已通过省级自然保护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的阜平县银河山、涞源县白石山、易县摩天岭、唐县大茂山四个拟建省级保护区及拟建的临城三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要加紧开展前期工作,力争早日获省政府批准;拟建的丰宁邓栅子省级自然保护区要在明年完成科学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的编制;秦皇岛、邢台、邯郸也要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

(二)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区的自身建设。各地林业部门要树立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积极推动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的机构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以项目带动发展;符合条件的省级自然保护区要做好晋升国家级的准备工作;对于新批建的自然保护区要尽快建立管理机构,开展挂牌、确定边界、埋设界桩、界碑,设立固定宣传牌、标语等工作。同时,争取地方财政必要的经费支持。各自然保护区要大力开展生态旅游、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保护区自身的造血机能。各级林业部门要将自然保护区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条件允许的可提高补偿标准。

(三)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的宣传力度。各级林业部门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结合“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和“湿地日”等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自然保护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让人们了解和认识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形成自觉保护和救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风尚。除广告宣传牌外,界桩、界碑也是很好的宣传标志,凡是还没有挂牌的自然保护区要尽快挂牌,树立界桩、界碑。积极开展各种各样鲜活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为野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大力推动自然保护区法制化、科学化建设,保障我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健康发展。

结合当地实际,加快自然保护区立法步伐,尽快落实“一区一法”,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或管理条件复杂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如白洋淀等),要争取在3-5年内由省人大或省政府颁布保护条例或办法。

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并强化执行监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认真执行总体规划,规划期临近结束的要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做好调整、修改和报批工作;省级自然保护区要在3-5年内全面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后报省林业局审批。

积极推动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我省将着手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自然保护区作为示范单位进行建设,推动彼此学习,推广一些先进经验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促进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附: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11〕187号)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延伸阅读

关于建设白银市政务专网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抓重建、保民生”困难群众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成品油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