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街路综合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街路综合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重点街路综合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14届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基建市政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9月25日印发

共印60份

重点街路综合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太平路、地明街、西三条路改造工程有序推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以市委十届十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滨水、园林、现代、简约”的城市定位为目标,以节能、绿色、低碳、环保为原则,通过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步实施,对太平路、地明街、西三条路沿线建筑设施整体提档升级,打造成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秩序良好的城市景观路。

二、主要任务

对道路沿线建筑立面、道路及附属设施、绿化、路灯亮化、广告牌匾、交通标志、架空线路等进行全面综合升级改造。

(一)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包括车行道、人行车道、路牙石改造;道路附载的交通护栏、挡墙、杆线、消防栓、邮政箱(筒)、供电配电箱、弱电接线箱、公交站亭、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路街牌、人防地下出入口改造。

(二)绿化改造。包括扩大绿量,提升盆景化景观水平,增加可观赏性。

(三)建筑立面改造。包括外立面更新、粉刷、节能改造、空调遮挡、线缆整理、整修门前踏布、门窗、牌匾、灯箱广告、单位门牌字号等方式进行改造,使其尽可能与街景风貌相协调。

(四)路灯亮化改造,完善夜景。包括沿街路灯改造;标致性建筑和特色景观的亮化提档升级,打造特色夜景。

(五)治理架空管线,建设地下管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清理架空管线,入地设置道路上供电、通讯(电信、联通、移动)、有线、交通、路灯亮化等原有各种架空线。

(六)规范牌匾广告,治理乱贴乱画。调整整体规格不统一、影响市容的牌匾;更新改造广告,确保白天景观与夜间效果相协调;治理乱贴乱画,严禁乱扯乱挂、乱涂乱画、乱张贴,原则上不再批设各类布类广告和墙皮广告。

(七)整治交通秩序。整顿交通秩序,改造交通管理设施,整治道路各类路口,对部分开口实施合理归并,减少横向干扰;对道路进行渠化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道路“瓶颈”;加强管理停车场规范停车,以提升道路交通通行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6月15日—8月31日)

1.成立组织机构,抽调人员组建指挥部办公室。

2.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根据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5日前上报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根据重点街路升级改造整治的主要任务,完成重点街路升级改造规划设计、建设方案、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概预算。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9月1日—10月30日)

1.各相关部门要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单位和责任人,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财力、物力、人力迅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空中拉线治理、广告牌匾治理等专项行动。

2.组织建设改造道路、绿化、路灯亮化、建筑立面等重点工程提档升级。

3.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相关部门目标任务,逐项检查督办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

4.期间适时召开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工程工作现场会,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组织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相关部门组织对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后报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整治效果验收。

四、建设资金

太平路、地明街、西三条路等重点街路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道路、绿化、建筑立面、路灯亮化、架空管线、牌匾广告、交通设施等七个方面进行改造,面广投资大,标准要求高,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街路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先从太平路改造开始,积累经验,逐步再向地明街、西三条路扩展延伸。为了加快推进重点街路升级改造,拟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融资建设,也就是“政府出一点,产权单位出一点,市场化筹措一点”的方式进行融资建设。具体意见如下:

(一)道路、绿化、路灯亮化、交通秩序(交通信号灯、人行高护栏、中护栏、标牌、标线、道口渠化)、架空管线治理动迁、民用建筑立面改造等方面,由政府财政出资改造建设。

(二)金融机构(银行、保险等)、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土地、税务、传媒等)、宾馆酒店百货等单位楼体立面,架空管线入地,占道设施(杆线、消防栓、邮政箱、供电配电箱、弱电接线箱、公交站亭、路街牌、电子监控、人防地下入口、通风口等)由产权单位出资改造。必要的,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架空管线地下管廊建设等方面,通过市场化融资,拆迁政府承担部分由投资方垫资,市政府按年度分期偿还。

1.太平路改造资金

根据7月2日市长办公会确定的对太平路文化宫等13栋楼体进行立面改造,道路局部大修、维护,更换现有路灯,对道口进行渠化,建设地下管廊的要求。太平路需投资7794万元,其中:政府投入5965万元,产权单位投入1829万元,政府投入的5965万元中含空中拉线治理动迁费用3850万元(由投资方先行垫付),其它政府投入2115万元包括:立面改造资金600万元,道路大修维护资金254万元,路灯改造资金598万元、道口渠化资金98万元,规划设计等其它费用565万元。

2.空中拉线治理管廊建资金

治理空中拉线是重点街路综合升级改造项目最复杂、最难实施的一项工作,经过调查及设计部门的规划设计,三条街路需建设管廊24.9公里。其中:太平路6.8公里,西三条路9.2公里,地明街8.9公里。拆除空中拉线68.45公里。其中:太平路16.15公里,西三条路21.28公里,地明街31.02公里。重点街路架空管线治理管廊建设实际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地下管廊建设;二是拆迁架空管线,主要是拆除原有管线,辅设新建管廊电缆。考虑到三条街路管廊建设投资额较大,本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治理建设。

太平路强电、弱电全部入地,西三条路、地明街强电暂缓,弱电入地。需投资1.26亿元,政府需承担费用4936万元(强电3442亿元,弱电1494万元)。

(1)太平路:需投资5958万元,其中:强电3442万元,弱电2516万元;政府承担3850万元,其中:强电3442万元,弱电408万元。

(2)地明街:需投资3293万元,其中:管廊建设2225万元,拆迁1068万元,政府承担534万元。

(3)西三条路:需投资3404万元,其中:管廊建设2300万元,拆迁1104万元,政府承担552万元。

另外,三条重点街路管廊建设应由政府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大华公司垫资,政府制定分期还款计划,分期返还建设费用。

五、责任分工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重点街路升级改造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道路、路灯亮化、建筑立面建设改造,架空管线治理、市政管廊的建设。

2.市督查室:负责督办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工作。

3.市规划局:负责重点街路升级改造规划设计,管廊建设规模、路由的确定。

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重点街路升级改造街路绿化建设,环境卫生保洁和设施建设;牌匾广告规范,占道经营、杂乱设施的清理。

5.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资金,把项目资金纳入市财政管理范围,介入项目资金流程管理,协商出资方先行垫付项目资金,按年度分期偿还。

6.市公安局:负责重点街路升级改造交通秩序治理,交通设施改造,交通信号、监控设施架空管线拆迁入地。

7.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协调各产权单位按方案要求整治架空管线进入地下管廊。

8.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地下人防工程通风口、出入口等设施的更新改造。

9.市工商局:配合城管局提出明确的临街牌匾及门前四包管理规范和流程,并依法制定制裁措施。

10.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重点街路升级改造监控架空管线拆迁入地。

11.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负责重点街路升级改造有线电视架空管线拆迁入地。

12.牡丹江电业局:负责重点街路升级改造电力架空管线拆迁入地。

13.市移动公司:负责重点街路升级改造移动架空管线拆迁入地。

14.市电信公司:负责重点街路升级改造电信架空管线拆迁入地。

15.市网通公司:负责重点街路升级改造网通架空管线拆迁入地。

16.市铁通公司:负责重点街路升级改造铁通架空管线拆迁入地。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牡丹江市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崔培元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士元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贾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书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张光明市财政局局长

唐丹市规划局局长

周亚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江滨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北寒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贾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志刚市工信委主任

张宝才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董事长

武鹏义市电业局局长

孙丽娟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于衍泉市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太平路、地明街、西三条路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设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为牵头部门,除做好组织协调外,定期对重点街路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市。在工作推进中,经协调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由领导小组组长与项目主管市领导共同确认推进;存有分歧的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热线电话,受理或转办有关重点街路建设工程方面的问题、意见、建议,总指挥:崔培元,副总指挥:赵士元、贾岩,电话:6171931。

七、市政管廊融资和建设方式

(一)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市政管廊项目,增加对市政管廊建设的资金投入,并享受市级招商引资政策。采取“谁投资、谁受益、谁建设、谁经营”的方式,由大庆市华创电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市政管廊,政府不承担市政管廊的具体投资、建设、维护工作,而是将这些工作直接委托投资商负责,管线产权单位可与投资商共同建设市政管廊,近期不能投资建设的,可租赁使用,待资金到位时也可购买管廊使用权或继续租赁使用。

(二)统一建设市政管廊。太平路、地明街、西三条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集中建设城市综合市政管廊,各种架空线缆同时进人地下市政管廊,并做好新旧管网的衔接。经市政府批准的架空管线,拆迁进入地下市政管廊,政府和产权单位各承担一半拆迁费用,未经市政府批准的架空管线,拆迁费用由产权单位自行承担。今后未经市政府审批,严禁自行开挖埋设管网,或建设各种架空线缆。

(三)市政管廊有偿使用。太平路、地明街、西三条路各种架空管线均有偿进入市政管廊,由物价部门确定租赁使用价格,并将地下空间资源费列入租赁费成本。

(四)减免有关收费。太平路、地明街、西三条路城市综合市政管廊做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应免征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绿地占用费,树木砍伐赔偿费,只按成本价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绿地挖掘修复费等收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务求实效。同时注意协调配合,合力推进,确保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建设工程的舆论宣传,创建良好的建设氛围。

(三)筹措资金,落实经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专项经费,确保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突出重点,集中整治。要把交通秩序整治、空中拉线治理、广告牌匾治理等专项行动作为整治重点,集中时间、人力、物力进行综合整治。

(五)强化监督,长效管理。市委市政府要对每一阶段的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建设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及时督办行动迟缓、完成任务不好的单位和部门,对未按期限完成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建设的要通报批评,对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建设中的好经验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建立相应的工作督办机制,并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重点街路升级改造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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