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4]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建设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市政府决定建立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为常务副市长,市政府联系廉政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联系廉政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兼任,负责联席会议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办反馈等日常工作。

二、议事内容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意见措施。

(二)研究推进政府系统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基层执法、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财政资金管理、项目投资、工程建设、土地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

(三)督办联席会议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

(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行政审批改革及规范权力运行等工作。

(三)市监察局:负责政府工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问责、查案等工作,承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政府各类资金收支规范和监管等工作。

(五)市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工作。

(六)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承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制度廉洁性评估等工作。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会议。会议采取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等形式召开。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申报(议题一般由召集人交办,或者由相关成员单位提出),经召集人审定后,确定会议议题、会议时间及会议形式。汇报单位按照要求印制汇报材料,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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