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十发〔2010〕7号
颁布日期:2010-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十发〔2010〕7号

为了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整合资源要素,改善投资环境,夯实发展基础,优化经济结构,推进产业集群,增强开发区综合实力和发展活力,现就加快开发区建设(包括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为主、两致力”(即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以提高吸收外资质量为主,以优化经济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致力于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的方针不动摇,以打造工业强市为目标,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发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为重点,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着力抓好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创新发展模式,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建成以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为主导产业园区和具有综合实力强、竞争力强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工业园区。努力把各级开发区建成“主业突出、特色鲜明、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城市新区。

(二)基本原则:开发区的发展与建设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生态保护,效益优先,产业集聚”的总要求,全力推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发展原则。开发区发展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促进各类生产要素高度聚集与重组,要把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有机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

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原则。要正确处理加快发展和科学发展的关系,更加注重转变增长方式,更加注重提高增长质量,更加注重提升发展水平。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实现速度和质量,结构和效益的统一。

坚持集约节约,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切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土地、能源、资本等资源的集约节约使用,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扎实推进节能降耗,防污减排,构建和谐园区,确保开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自主发展原则。创新始终是开发区持续发展和永葆生机活力的“灵魂”。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始终把创新作为自主发展的原动力,大力推进园区管理体制创新,在内部经营模式、管理方式、投融资体制、用地机制、劳动用工、干部管理、利益分配、机构设置、社会保障等,大胆采取更加特殊、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促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位置,推进开发区产业和谐,生态和谐,社会和谐,让广大人民群众从开发区发展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二、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

(三)总体目标:到2015年,各级各类开发区在现有发展基础上,力争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2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2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8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高新技术产值33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70亿元,年均增长35%以上;税收收入37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万元GDP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走在全省前列。

(四)战略重点:统筹兼顾,整体联动,努力打造“一大八特”(1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8个县市区特色产业集聚区)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未来一个时期开发区工作按照“统筹兼顾、整合资源、集约发展、跨区发展”的总体思路,运用市场机制,创新开发区发展模式,打破行政区划,在权限不变、既得利益不变的基础上,整合优势资源,集聚产业优势,培植企业集团,力争用2-3年的时间把十堰经济开发区建成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开发区的管理审批权限,力求开发区的项目审批在开发区内办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引商引资引智方式,实现满园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开发区功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体制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

要抢抓发展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适应需求结构变化趋势,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结合十堰实际,产业发展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制造业,强化汽车产业的主体地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三、创新体制机制

(五)创新资源整合机制。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校的合作发展,发挥高校、科研院校所集聚的优势,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从机制上保证企业和大学、科研院所的市场化运作;探索信息和技术资源共享机制,促进科技资源成果的转化。创新产业联盟形成机制,通过市场竞争,政策推进,企业化运作,进一步密切产业化联盟。

(六)创新产业集群机制。推进园区内企业之间,区内企业与国内外大公司之间的并购、重组,促进企业壮大规模,提升质量,增强竞争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创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不断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七)创新管理机制。开发区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级别和领导职级按照鄂政发〔2005〕26号规定执行。对条件成熟的开发区,逐步将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转移、委托等方式下放给开发区,除国家明文规定不能下放的权限以外,部门不得上收已下放的权限。财政、规划、土地等部门已在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应赋予分支机构审批和管理权限。地方和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在开发区设立工作机构和人事任免,应征求开发区管委会的意见。

(八)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开发区封闭管理。按照有利于与国内外管理规范接轨、有利于为开发区内企业和投资者服务的原则,实现开发区在管理体制上的封闭运行,除国家规定的例行检查外,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未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不得在开发区进行检查、评比等活动。

(九)创新人才机制。开发区在人才引进,干部管理,用人制度上可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扩大用人,引入自主权。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所需技术人才或专业人才,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对公开招考聘用专业人才或技术人才,由开发区管委会直接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和福利待遇。

(十)创新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一级财政体制,省级开发区和条件成熟的省管开发区要逐步构建一级完整的财政体制,县级开发区应建立开发区财政专户,增强开发区造血功能,实行激励型财政政策,推进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

(十一)创新引资引商机制。招商引资是开发区发展的首要任务,要以产业集聚为方向,以延伸产业链为重点,大力引进产业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重点是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200强企业、国内上市公司和知名民营企业进开发区发展。要结合开发产业规划布局,突出横向配套和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着力引进产业链条高端的龙头大项目,做到引进一个,带动一批,形成产业集群。要不断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拓宽招商引资的途径,实施招商引资与绩效挂钩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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