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襄樊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襄樊市教育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与工作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教育局 襄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文号:襄教发文〔2009〕6号
颁布日期:2009-03-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襄樊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襄樊市教育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的通知

襄教发文〔2009〕6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襄樊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襄樊市教育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予以印发。请你们比照市教育局的做法,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与任务,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为促进我市教育和谐发展、不断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地位作出新的贡献。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襄樊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襄樊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我市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李菲(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1、对市教育局及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市教育局(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市教育局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及市直学校(幼儿园)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市教育局(室)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含二级单位)党支部(总支)正职和市直学校党委(总支、支部)正职及行政正职的教育、监督、管理。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教育局党委、行政重要议事日程,与教育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对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汇报,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做到亲自过问、及时指导,搞好重要环节的组织协调,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4、调查、分析、研究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及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乱办班、乱发教辅资料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抓好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各项改革制度的落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按照《襄樊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决定重大事项,保证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

6、加强对联系点(襄阳区、襄樊市第四中学、襄樊市第五中学、襄樊市东风中学)政风行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调研力度,及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7、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倡导并树立“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切实履行《市教育局党委廉洁自律“十不”承诺》,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张华美(副局长)

1、对分管的发展规划科、教育考试院和教育科学研究所等科室(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廉政建设作为加强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科室(单位)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教育局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建设项目、教育机构审批、教育计划编制等工作,体现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原则,强化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各类重大考试的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教育科研工作,通过有效的科研成果推动襄樊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4、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重视重要信访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加强对联系点(枣阳市、高新开发区、襄樊市广播电视大学、襄樊市第三中学、襄樊市第三十九中学)政风行风建设及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调研力度,及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6、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倡导并树立“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张家琦(副局长、党委委员)

1、对分管的人事科、就业指导办公室、教育团委和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科等科室(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抓好市直教育系统干部考核工作,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上级要求积极推行各项干部任免制度,切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市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干部工作的新路子,解决党建、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4、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重视重要信访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加强对联系点(老河口市、鱼梁洲开发区、襄樊市第八中学、襄樊市第三十八中学、襄樊市第四十中学)政风行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调研力度,及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6、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倡导并树立“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切实履行《市教育局党委廉洁自律“十不”承诺》,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徐晓旭(副局长、党委委员)

1、对分管的职教成教高教科、教师工作科、市语委办公室和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等科室(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注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各类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4、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教育局党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重视重要信访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6、加强对联系点(保康县、襄樊市机电工程学校、襄樊市工业学校、襄樊市清河幼儿园)政风行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调研力度,及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7、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倡导并树立“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切实履行《市教育局党委廉洁自律“十不”承诺》,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王道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协助党委书记、局长抓好市教育局及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直接负责抓好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对市教育局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及市直学校(幼儿园)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班子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局纪委、监察审计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电化教育馆等科室(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加强对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全市教育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全市教育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状况,积极推进政务、校务公开,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学校(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教育局党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市教育局党委、行政抓好党风廉政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当好参谋。加强教育内审工作,切实抓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辍学。

3、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建、干部工作的新路子,解决党建、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查、分析研究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注重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干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党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当好参谋。

4、协助党委书记加强对市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津的教育;认真抓好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积极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省委、市委和市教育局党委的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5、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尤其是市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市直教育系统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监督,搞好廉政谈话,为市教育局党委调整、使用干部把好廉政关;加强全市教育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督促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依法依纪,切实履行好办案、监督、检查职责。

6、加强对联系点(谷城县、襄樊市第九中学、襄樊市第三十七中学、襄樊市三原幼儿园)政风行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调研力度,及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7、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倡导并树立“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切实履行《市教育局党委廉洁自律“十不”承诺》,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程敬荣(副局长、党委委员,襄樊市第四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1、对襄樊市第四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襄樊市第四中学校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负主要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襄樊市第四中学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学校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4、加强襄樊市第四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调查、研究、分析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重大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亲自督办、及时指导,狠抓落实。

5、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倡导并树立“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切实履行《市教育局党委廉洁自律“十不”承诺》,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李维艾(副局长、党委委员)

1、对分管的财务科、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和教育书刊发行社等科室(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市教育局党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严格实行六项管理制度,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流程管理,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大宗物品采购、学校基本建设招投标制度,切实加强对各项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投资效益。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制止奢侈浪费的工作要求,整治机关“文山会海”,重点抓好控制会议、领导干部公务接待的形式、标准以及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工作用车、公文制发等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机关干部艰苦奋斗的教育,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抓好电子政务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机关形象;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教辅资料的发行与管理,有效治理乱发教辅资料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5、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重视重要信访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6、加强对联系点(南漳县、襄樊市第三十六中学、襄樊市第四十七中学、襄樊市艺术幼儿园)政风行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调研力度,及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7、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倡导并树立“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切实履行《市教育局党委廉洁自律“十不”承诺》,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张占献(教育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1、对分管的教育工会、离退休人员工作科、机关党委和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等科室(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在全市教育系统大力推行教代会等民主管理有效形式,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抓好校务公开、教师师德师风等工作。加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以党建促发展、促行风,争创党建工作新成绩。

4、加强对联系点(宜城市、襄樊市第四十三中学、襄樊市第四十五中学、襄樊市春园幼儿园)政风行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调研力度,及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5、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倡导并树立“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切实履行《市教育局党委廉洁自律“十不”承诺》,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朱世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1、对分管的教育督导办公室和教育装备站等科室(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督导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全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支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对重要信访件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4、加强教育装备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教育装备标准,切实提高教育装备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教育装备质量监督,规范各项工作规程,切实抓好各个操作环节的廉政建设,保证装备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5、加强对联系点(襄城区、襄樊市第一中学、襄樊市致远中学、襄樊市第一实验小学)政风行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调研力度,及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6、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倡导并树立“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切实履行《市教育局党委廉洁自律“十不”承诺》,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朱启龙(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1、对分管的基础教育科和教学研究室等科室(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抓好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大力实施高中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研管理,切实抓好面向中小学教师的各类业务评优评选程序、办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加强对联系点(樊城区、襄樊市第四十一中学、襄樊市第二实验小学、襄樊市实验幼儿园)政风行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调研力度,及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5、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倡导并树立“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切实履行《市教育局党委廉洁自律“十不”承诺》,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襄樊市教育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充分发挥纪委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教育腐败体系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结合有关科室、单位工作职责,根据“一岗双责”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要求和2009年工作要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特制订市教育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

一、工作职责

(一)市教育局纪委在局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同时负责落实局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负责协助局党委、纪委加强教育行业的行风建设。

(三)机关科室、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本级班子及其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机关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讨论决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布置、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2、每年根据局党委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及警示教育。

3、坚决贯彻落实局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监督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结合本职工作,对业务主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5、认真处理局纪委、监察审计科、行风办交办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事项,并按要求及时通报办理结果;发现本科室(单位)有违法违纪情况,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向局纪委、监察审计科、行风办通报。

(五)机关科室、直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干部,认真监督检查其廉洁从政的情况,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涉及本科室工作人员或本单位班子其他成员和中层干部的问题要亲自谈话,及时研究处理。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直属单位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应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向分管局领导请示、汇报。

3、按要求正常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全体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六)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副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正职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2、发现职责范围内干部存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

3、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有关科室、单位工作任务

重点任务

牵头科室、

单位

配合科室、

单位

落实

时间

1

局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内容的专题学习

纪委

办公室

长期

坚持

2

抓好以“树优良作风,促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纪委

人事科、

办公室

2009年

3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人事科

办公室

2009年

4

抓好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

纪委

人事科、

机关党委

2009年

5

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机关公务员培训内容

人事科

纪委

长期

坚持

6

局党委书记每年给机关党员上一次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党课

纪委

办公室、

机关党委

长期

坚持

7

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新提拔任用和转入新岗位科级领导干部坚持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和上岗廉政培训

纪委

人事科

长期

坚持

8

抓好以“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基教科

纪委、

办公室

2009年

9

在《襄樊教育》、教育信息网站等开设反腐倡廉专栏

教科所、

电教馆

办公室、

纪委

长期

坚持

10

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校长、教师培训内容

教师科、

继教中心

人事科、

纪委

长期

坚持

11

完善各中小学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形式,大力推行校务公开

教育工会

纪委

长期

坚持

12

做好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教育信息网开办网上办事、网上咨询、在线访谈等互动栏目

办公室

纪委、

电教馆

长期

坚持

13

督促落实教育收费六项制度,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招生“三限”政策,做到依法收费、规范收费、阳光收费

财务科

监察审计科

基教科

长期

坚持

14

进一步加强各类教育考试考风考纪管理

教育考试院

基教科、

监察审计科

2009年

15

继续大力推行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做到“七公开”

基教科

监察审计科

2009年

16

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学校)创建

纪委

财务科

2009年

17

制定《财务管理规定》和《资产管理办法》

财务科

监察审计科

2009年

18

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治理活动

纪委

人事科

2009年

19

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内容,对按归口所联系的部门、单位加强监管,发挥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

机关各科室

有管理职能的直属单位

长期

坚持

20

完善市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审计制度

监察审计科

财务科

2009年

21

建立并完善机关岗位责任制、岗位公示制、挂牌上岗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绩效考评制、政务公开制等10项制度

办公室

监察审计科

人事科

2009年

22

进一步清理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能

办公室、

发展规划科

监察审计科

2009年

23

开展市直机关“群众评科长”和“千家企业评机关”活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评学校活动

机关党委

办公室、

纪委

2009年

24

建立直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局机关、直属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纪委

人事科

长期

坚持

25

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纪委

人事科

2009年

26

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的检查内容,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纪委

人事科、

机关党委、

监察审计科

2009年

延伸阅读

关于建设白银市政务专网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抓重建、保民生”困难群众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成品油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