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襄阳市201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襄政办发〔2013〕49号
颁布日期:2013-04-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襄阳市201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襄阳市201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25日

关于2013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以快落实、实干事、严奖惩的竞进状态和担当精神,不断强壮襄阳转型跨越、科学发展的气场,加快推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

一、加强监督检查,全力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对规划落地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四个襄阳”总体战略规划、11个新区规划、34个专项规划落地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以科学规划指导工作实践。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查处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政令畅通。

(二)对十件实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十件实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防控问责制度,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三)对项目落地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季度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推行台账化管理,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推动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节能减排、财政帐户专项清理、保障房建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水利改革发展等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五)开展东津新区建设情况廉政风险防控。全力支持东津新区建设,加强对规划、建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进东津新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六)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效能监察。围绕审批手续办理、招标采购和合同预结算等工程管理流程,建立效能监察风险防控机制,对政府投资审计加强监督,严查各类违规行为,确保提速不失规范,服务不失监督,高效不失廉洁。

二、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规范市场行为

(七)开展规划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对房地产项目执行规划情况,特别是2008以来规划执行情况、容积率调整情况、费税缴纳情况、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行全面清理。

(八)督查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对2010年至2012年底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和低效用地、重点项目用地进行重点检查督办,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印发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标准认定闲置和低效用地。对工作不力、虚报谎报漏报宗地情况及相关数据、行动缓慢、处置率较低的,实行问责。

(九)建设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做到“八统一”:统一交易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发布咨询、统一时间场所安排、统一专家中介选取、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统一费用收取退付、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监控等;通过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以完善的规则和严格的制度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减少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项目进中心交易;推进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综合监管。理顺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十)深化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专项清理工作。对2012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动态监控网;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配合与沟通,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专项清理合力,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

(十一)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探索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市场运行和监管环节中综合运用的有效途径,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作出限制,构建襄阳特色工程建设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环境。建立统一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发工程建设行业信用监管、信用评价与专项应用功能,提升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运用水平。

三、改进作风,营造改革创新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十二)建立纪检监察机关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开展“两级纪委大联动,优化环境联千企”活动,按照“一个企业、一名干部、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四个一”机制,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联系服务一个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企业的能力。

(十三)大力推进基层执法工作。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罚缴分离。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活动。

(十四)建立软环境监测制度。选择部分重点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便民服务机构作为软环境监测点,重点监测少数干部官气太重、奉献精神不足、服务机制不灵活等问题。

(十五)深化行政执法电子监察。将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检查、招标投标等事项纳入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检查计划网上备案、网上打印《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审核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

(十六)积极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选择市地税局、市水利局进行试点,适时推广绩效管理试点经验。理顺绩效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着重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十七)严肃查处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城乡规划、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等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十八)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的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特大事故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向人民群从说真话、交实底。

(十九)严肃查处新农合工作中的商业贿赂案件。

(二十)严肃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损害经济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办发[2012]49号)的要求,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倾向性问题的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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