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支持武陵山罗霄山等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支持武陵山罗霄山等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支持武陵山罗霄山等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支持武陵山罗霄山等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若干意见》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8日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支持武陵山罗霄山等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若干意见
为加强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我省武陵山、罗霄山片区以及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湘发〔2012〕5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障扶贫开发合理用地需求
1.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支持扶贫开发地区市县根据扶贫开发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城镇布局、人口规模、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土地利用、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建设、生态建设和移民搬迁。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规模,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布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扶贫开发规划的衔接,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工作,及时将扶贫开发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保障能力。
2.加大用地计划支持力度。适当增加扶贫开发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纳入扶贫开发规划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学校、医院、通讯、电网改造、旅游集散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文化、药材、新材料等特色产业,以及贫困村整村推进和扶贫搬迁等用地实行应保尽保。适当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对扶贫开发地区有突出带动作用的旅游小城镇,在统一规划、集约用地的基础上,实行用地倾斜。
3.优化用地服务。支持张家界开展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适应旅游开发的土地审批供应方式和节约集约用地模式,争取国家适当放宽对旅游产品、旅游设施、旅游装备、旅游演艺等产业发展的用地限制。优化用地报批服务,加快审批进度。支持扶贫开发地区招商引资工作,对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外的沙地裸地等未利用地发展工业,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可分别按其所在地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50%和15%确定出让底价。探索实行工业用地年租制。
4.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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