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溇水溹水郁水沅水支流河段水域为禁采区的通告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文号:张政通〔2012〕5号
颁布日期:2012-03-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溇水溹水郁水沅水支流河段水域为禁采区的通告

张政通〔2012〕5号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遏制乱采滥挖河砂行为,确保河势稳定和堤防桥梁工程、通航、一级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划定溇水、溹水、郁水、沅水支流河段水域为禁采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采区范围

(一)溇水禁采区:市场河大桥至溇澧两水汇合河口河段(含河流岔道),全长15.5公里。

(二)溹水禁采区:1.武陵源区段:溹水源头至武陵源边界,全长33.14公里;2.三官寺段:三官寺集镇至唐家坪村,全长4公里;3.双枫潭水文站段:双枫潭水文站基本水尺断面上、下游1公里;4.赵家岗段:赵家岗上、下游2公里内;5.长峪电站段:长峪电站上、下游2公里;6.江垭段:河口以上2公里。

(三)郁水禁采区:1.桑植县城区段:北门大桥至长潭村(澧源镇),全长9.69公里;2.刘家坪I段:木匠塔至南康大坝上游1公里(刘家坪乡),全长8.9公里;3.刘家坪Ⅱ段:高墩滩拦水坝上、下游各0.5公里,全长1公里;4.芙蓉桥段:龙岗咀村至合群村(芙蓉桥乡),全长1.82公里;5.马合口I段:银屋场村至瓦屋坪村(马合口乡),全长1.66公里;6.马合口Ⅱ段:双岗村至双泉水库大坝,全长6.21公里;7.马合口Ⅲ段:双泉水库大坝至库尾,全长4.06公里。

(四)沅水禁采区:1.王家坪段:伞家湾村至八家河村5组,全长10.4公里;2.双溪桥段:长溪村烂苍垭下至董家山村周天石界,全长9.1公里;3.谢家垭段:永定区谢家垭乡龙阳村2组至沅陵县界洞溪乡茅塔村,全长5.2公里;4.四都坪I段:熊壁岩村樟木垭下至熊家塔村,全长5.4公里;5.四都坪Ⅱ段:四都坪村1组至四都坪村3组,全长1.2公里;6.四都坪Ⅲ段:永定区四都坪乡铜斗村至沅陵县简车坪乡刘家塔村,全长5公里。

二、凡在以上范围正在从事采砂作业的业主,应当于本通告发布之日停止作业并在30日内迁出该区域,按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采区办理相关证照手续后方可下水作业。

三、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拒不停止作业,继续在禁采区里采砂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禁采区严格实施现场监控,依法行使职权,对非法采砂(石、土)行为进行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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