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行政服务窗口推行七项特色服务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行政服务窗口推行七项特色服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行政服务窗口推行七项特色服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务服务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行政服务窗口推行“七项特色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七项特色服务”内容
㈠实行午休时间和双休日照常上班服务。在市行管委监管的的市交警车管所服务大厅、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新余海关服务大厅、市公安出入境办事大厅、市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市检验检疫服务大厅、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服务大厅、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市国税办税服务大厅、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市地方海事局办事大厅、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等12个专业办事大厅,以及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并配套实行“朝九晚五”作息时间制度,即作息时间调整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窗口单位可参照《关于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午休时间和双休日照常上班的通知》(余府办发〔2009〕6号)精神发放双休日加班的窗口工作人员的加班工资。有条件的单位可参照市政府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要求逐步实行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
㈡实行预约服务。对一些企业和办事者因特殊情况急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只要提前预约,行政服务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就必须赶到窗口为其办理有关服务事项。
㈢实行延时服务。行政服务窗口到了下班时间,只要手头上没有办理完服务事项,必须延时办完。
㈣实行上门服务。行政服务窗口要对全市一些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有特殊困难的办事者,组织工作人员上门为其服务。
㈤实行网上服务。行政服务窗口要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或便民服务系统办理,全面开通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下载表格等业务,实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批,外网反馈,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㈥实行代办服务。行政服务窗口要对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㈦实行联合服务。要对一些需要多个窗口同时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按照“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同时办理,限时办结”的形式实行并联审批。
二、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全市各级各行政服务窗口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行“七项特色服务”工作,要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窗口工作作风,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㈡强化管理,统筹安排。全市各行政服务窗口单位要加强对窗口服务工作的管理,做好窗口推行“七项特色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窗口服务工作有新变化、有新提升。
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窗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让窗口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优质、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意识,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窗口新形象。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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