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鹰潭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鹰潭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鹰潭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协调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黄占共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裴小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江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郑晓斌市国资委副主任
吴任华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志生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钱吉庆市编办副主任
韩学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
组成员、调研员、社保局长
曾传鸿市教育局副局长
冯样街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黄正清市民政局副局长
金雨雄市银监局副局长
安月婷人行鹰潭中心支行副行长
胡斌市林业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蔡江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斌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市林业局: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做好改革的日常管理工作。
2.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和监督国有林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市发改委:负责加大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将国有林场的发展纳入当地县(市、区)的整体发展规划。
4.市财政局:负责省财政改革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加大对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的投入,筹措市本级财政改革补助资金;督促、指导县(市、区)改革资金补助的落实和缺口资金的筹措。
5.市编办:负责指导、督促县(市、区)按照上级规定做好改革相关的机构编制事宜。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国有林场改革有关社保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协调县(市、区)做好国有林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国有林场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
7.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县(市、区)做好国有林场场办学校剥离、实行属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8.市卫生局:负责指导、协调县(市、区)做好国有林场场办医院剥离、实行属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9.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县(市、区)做好国有林场社会救助工作。
10.市银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县(市、区)国有林场妥善化解银行业贷款风险。
11.人行鹰潭中心支行:负责指导、协调做好国有林场资产评估、金融性债务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把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勇于探索,锐意进取,自觉担负起这一涉及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历史重任。
2.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相互协调,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3.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深入各县(市、区)国有林场对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反馈督导情况,确保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按时完成。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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