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一五”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十一五”期间,我市万元GDP能耗降为1.174吨标煤,比2005年下降20.08%,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但随着发展的需要,“十二五”我市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坚定不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今年及“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标志。根据省政府的要求,2011年全市万元GDP能耗须降至1.134吨标煤,比2010年下降3.4%,201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降至0.986,比2010年下降16%;2011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5%(332吨)、1.7%(50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0.5%(90吨)、0.5%(101吨),根据各指标新增量预测情况得化学需氧量需削减937吨、氨氮需削减131吨、二氧化硫需削减165吨、氮氧化物需削减343吨(其中机动车尾气需削减296吨)。面对节能减排严峻形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确保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市政府每年将组织现场评价考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各地要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好本地节能减排工作。
三、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上新项目。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低产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实产业政策,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各级投资管理部门年内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高耗能、高排放、低产出项目(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将“两高一低”项目的投资管理权限统一上收到省投资主管部门。对未通过环境评价、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切实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快转变招商引资方式,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提高招商项目技术、环保门槛,注重引进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少、新增就业多、财政贡献大的企业,实现高端承接、特色引进。
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对高耗能企业严格实行有序用电和差别性电价,为优质重大项目发展腾出能源环境空间。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方,原则上不支持申报中央、省级投资项目资金,同时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能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有关部门依法停止落后产能生产的供电供水供气。
五、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鼓励和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巩固江西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煤粉炉改造、江西保太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再生合金铝锭熔铝炉节能技改、鹰潭兴业电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高精度铜基合金板带生产线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成果,加快实施安晟化工年产2万吨甘氨酸生产线节能技改、凌惠铜业年产2万吨铜丝生产线节能技改项目。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大力培育专业节能服务公司,落实税收减免、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集中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加快城镇排水管网建设,确保已建成的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低于设计值的75%,贵溪污水处理厂、余江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低于设计值的65%。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贵溪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建成运行,龙岗污水处理厂2012年下半年建成运行,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余江县潢溪污水处理厂明年6月开工、2013年底前建成运行。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推进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以及鹰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支持贵溪市工业园区、余江县工业园区积极争创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六、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业节能要注重以先进生产能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加强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贵溪新世纪水泥有限公司、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江西安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的节能监管。交通节能要重视发展公共交通,优化运用多种运输方式。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狠抓机动车污染减排,各地年内启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实行黄标车区域和时间限行,制订黄标车淘汰计划。建筑节能要合理改造已有建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做好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全过程控制,着力遏制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生活节能要推广使用经济高效的节能产品,培养节约环保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七、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逐步淘汰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低效照明产品,做好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和省级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加快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扩大节能空调、节能汽车销售。
八、执行节能减排经济政策。一是扩大差别电价的实施范围和标准,加快实施惩罚性电价,落实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二是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三是完善节能减排的激励机制,加大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
九、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及严重污染环境问题,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要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
十、深入开展节能节电全民行动。扎实推进“节能节电全民行动”主题活动,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自觉性,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公益性广告,积极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各级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各地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和方法,积极为节能减排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消费习惯。
各地、各部门要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发改委要统筹好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建立节能预警机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全市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环保局要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及时调度通报各地减排进展,加强减排预警,及时实施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停产治理等措施,统筹做好减排工作。市工信委要采取硬措施,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将工业能耗和用电量增长控制在合理水平,完成工业节能任务。市统计局要加强能源统计监测。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各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督促检查,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
附件:1.鹰潭市各县(市、区)2011年及“十二五”万元GDP能耗下降计划
2.鹰潭市2011年各重点领域节能计划任务表
3.鹰潭市2011年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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