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本政办发〔2010〕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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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0-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
本政办发〔2010〕145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引导企业以品牌、标准、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社会责任,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解决履行政府职能和服务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自身建设,全面提升质量工作水平,切实关注民生,夯实质量基础,确保安全底线,加快实现本溪三个1000亿、一个100亿和建设“三都五城”的奋斗目标,为提高全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努力提升政府职能部门服务发展水平,增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性;努力提升科学监管水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提升基础和基层建设水平,提高全市职能部门履行职能的综合能力。进一步促进广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促进部门、行业组织加大支持、指导和服务的力度,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把我市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到新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1.深入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各级政府要继续推进质量兴市(县、区)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实行绩效考评。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制定提升质量、打造品牌、增强竞争力的具体措施,推动质量振兴活动的开展。
2.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市质监局负责《本溪市市长质量奖》的设立;宣传获奖企业的成功经验,对在质量振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3.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本溪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要紧密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推动企业培育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引导企业发展低碳经济,从市场占有率、消费者满意度、企业诚信度、产品质量水平等方面入手,建立以消费者满意和市场认可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
4.加强产品质量示范区建设。市农委、市质监局要大力推进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区域质量安全水平。
5.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要加强质量诚信宣传,引导企业自律,推动广大企业和社会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社会责任和诚信意识,强化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结合我市实际探索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开展质量诚信企业等级划分试点示范性工作。
(二)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1.建立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各县(区)政府要开展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定期召开质量状况分析会,提出有价值、有说服力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要准确判断质量形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心中有数。
2.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市安监局要加强认证后的监管,完善监督和市场抽查制度,建立监督抽查全市联动工作机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以食品、药品、农产品、危化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工业产品为重点,建立健全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和产品质量追溯监管体系。
3.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专项治理的有效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市安监局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农资、家电下乡、节能减排等专项治理。针对广大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组织打假集中行动,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
4.提高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围绕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开展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开展全面普法教育培训。
(三)提升基础保障水平
1.全面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旅游局、市质监局要做好农业、服务业、旅游业及节能减排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地方标准体系。充分依托两大钢铁企业,提高20平方公里钢铁深加工标准水平,按照“水洞、温泉和枫叶”三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努力提升服务标准化工作。搞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及服务标准化、企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进一步加强标准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2.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要围绕钢都、药都、枫叶之都等经济带建设,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中涉及CCC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把好CCC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关。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保健品及农产品等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严把实验室资质认证准入关,加大监管力度。
3.加强计量基础建设。计量技术机构要重点做好与食品、环境、医疗、生物安全有关领域的计量器具量值比对工作。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为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节能行业提供计量服务,推广供热计量器具的使用,建立完善的计量检定体系。广泛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深化计量惠民工作。
4.大力提升检测水平。市质监局要把提升检测水平作为质量提升工作的重点,整顿检测机构,加强检测管理,规范检测行为,切实提升检测工作的管理水平、检测设备的技术水平和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推进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的整合,建设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协作平台。
(四)全面提升企业质量意识
企业是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主体,质量工作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企业必须面向市场,树立全新的质量提升理念,不断实现管理创新。对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尤其是在“三都五城”建设中,要强化质量意识、服务质量意识和环保意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快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四、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福全副市长
副组长:王勇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程旭市质监局副局长
庞喜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郑永江市工商局副局长
殷旭东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于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孙鸣镝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宗海市农委副主任
刘旭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绍平市安监局副局长
杨利峰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活动办),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程旭(兼)。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以“质量提升”活动为重要抓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级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单位要围绕“质量提升”活动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一批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重点活动。要深入查找本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履行职能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质量提升”的各项活动都要明确目标、工作内容、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任务清楚、责任落实、效果显著。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市文化广电局及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和导向作用,以正面宣传为重点,精心策划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继续开展质量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主题活动,加强群众质量知识普及和教育,不断浓厚全社会的质量氛围。
(四)加强工作交流,保障信息畅通。活动办将加强对各地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各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及时向活动办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便于掌握情况、加强指导。
(五)加强指导检查,力求活动实效。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调研,并通报有关情况。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分析研究活动开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质量提升”的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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