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爱卫会关于迎全运 促提速 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转发市爱卫会关于迎全运 促提速 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抚政办发〔2010〕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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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1-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爱卫会关于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0〕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爱卫会《关于“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全国爱卫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及辽宁省爱卫会《“迎全运、创卫生辽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为主题,以改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管理,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和治理脏、乱、差为目的,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以落实国家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为切契机,坚持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典型引路、长效管理,全面开展“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二、行动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抚顺城乡及主要交通干线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起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管理成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为全运会在辽宁的成功举行奠定卫生环境基础,使我市的投资环境、人居环境和城市品味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从现在开始通过开展三年的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国家指标: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每年递增2%;
2.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5%;
3.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4.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25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5.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二)省情指标:
1.铁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90%以上;
2.高速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95%以上;
3.普通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85%以上;
4.城市一二级街路道路整洁率和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100%,三四级街路道路整洁率和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0%以上;
5.农村镇村街路道路硬化率和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0%以上;
6.城市居民居住社区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0%以上;
7.农村居民庭院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0%以上;
8.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维护整洁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
三、行动实施内容
(一)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
1.在城市通过集中整治,保证一二级街路路面清洁平整,人行步道无破损,周边建筑立面色调统一,广告设置规范,无乱摆乱挂现象,车辆不乱停乱放,店面“门前三包”落实;三四级街路和居民居住社区路面硬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社区进行绿化美化,楼道亮化,治理塑料袋等白色污染,无卫生死角,提高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行动的重点是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
2.在农村通过集中整治,清除各类积存垃圾,硬化和平整道路,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消除白色污染,搞好农户居民室内和庭院环境卫生。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通过“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加大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1.在城市主干道和繁华街市设置果皮箱,在居民社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加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运输、道路水洗设施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2.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乡镇设立专业环境卫生保洁队伍,设置垃圾收集、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镇村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三)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铁路、高速及普通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强化城市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公厕卫生管理、摊位分区规范设置和消杀除害,逐步减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
2.各机关、学(院)校、企事业单位要做到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窗明几净、物放整齐、无卫生死角,室内外环境卫生符合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标准要求。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影剧院、商场超市、宾馆、公园、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要重点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擦洗玻璃窗,洗刷垃圾收集盛放设施和果皮箱,清理废弃物和越冬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整顿停放车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美化、绿化庭院环境。
3.加强城中村、城边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乡镇与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中小型水厂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4.强化铁路、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治、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达到无垃圾残土、无残垣断壁、无柴草杂垛、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城区入口及城市段铁路沿线两侧的广告、牌匾和交通标志性设施设置得当,整洁完好。特别是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巩固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已经取得的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收集设施。铁路封闭栅栏内环境卫生由铁路部门负责实施,封闭栅栏外环境卫生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含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环境卫生由公路部门负责实施,公路用地外的环境卫生由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要求,加快实施步伐,确保农村改厕项目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切实落实责任制。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五)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强化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策略,实施全省春季统一熏杀越冬蚊虫和春秋季灭鼠活动,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各地区除害工作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六)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发挥健康教育专业队伍的主力军作用,认真搞好《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和传媒机构大力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大力倡导不吸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肥等科学文明的生活、生产方式,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摒弃不良陋习。同时发扬媒体监督的社会化作用,表扬先进,鞭挞丑陋的不卫生行为。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抚顺市“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活动总指挥部和相关督导检查组。
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工作制度和措施,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
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的意见,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制定计划和方案,对综合或专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印发和存档;对各县区爱卫办、专项工作组、相关督导检查组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进行评价和调度,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撰写工作汇报、计划、总结、信息等文字材料;及时了解、汇总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指挥部日常事务。各委员部门要设立“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专项督导检查小组。主要职责:对“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的专项工作及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落实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在上级调研、暗访、考核中丢分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时间安排
整洁行动从2010年9月份开始实施,至2013年上半年结束,时限三年。重点宣传发动部署,逐级查找脏乱差问题,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市每年都要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清理和整治活动,并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大规模督导检查,确保抚顺环境卫生状况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以整洁靓丽、卫生文明的风貌迎接各界宾客的到来。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一是从“以人为本,建设和谐抚顺”的高度,提高对“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的认识,克服厌战、畏难情绪和突击应付检查的短期行为,要努力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市民的生活环境,塑造、提升城市的总体形象。二是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地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国家整洁行动方案和省、市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分解任务,确保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广泛深入宣传实施“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意义,运用路边广告、橱窗、社区便民信息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身边人、身边事,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全体市民自觉参与活动,积极出力作贡献。新闻舆论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指定记者,腾出版面,举办专栏、专题,采取阶段报道、系列报道、追踪报道等形式,及时报道“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弘扬先进,揭短亮丑,形成舆论声势,营造开展“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强大社会舆论氛围。各社会团体要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洁行动。
(三)加强督查,强化落实
一是“迎全运、促提速、创卫生抚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导检查组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对屡促不动或行动迟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形成浓厚的监督舆论氛围,以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项目标的落实。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立群众投诉受理平台,广泛听取社会民众意见,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努力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四)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各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作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级爱卫委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行动开展情况,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及时上报行动工作进度和相关信息资料。
(五)弘扬先进,典型引路。充分利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乡卫生、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载体,积极推动卫生、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在整洁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挖掘在整洁行动中典型经验与好的工作方法,及时树立和弘扬先进典型。
(六)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一是各县区要将此次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责任网络。市爱卫办要根据辽宁省“迎全运、创卫生辽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估细则,组织对各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行动进展和绩效情况。二是严格奖优罚劣。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总结评比活动,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和问题说明件,督促问题解决,解决不力的通报批评。行动结束后做出行动总结报市委、市政府和省爱卫会。
各县区、单位要按照省考核评估细则结合本地及本部门实际情况,细化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考核评估工作,自评结果和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县(区)委、县(区)政府和市爱卫办。
附件:指标要求及责任分工表
抚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卫生城市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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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抚各部队,抚顺军分区,中省直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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