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度市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度市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

鄂府发〔2014〕91号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4〕41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军分区2011年冬季征兵的命令》(鄂府密发〔2011〕3号)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度89名市直退役士兵安置到各大企业就业(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尽快落实退役士兵的注册、工资和各类社会保险等安置手续,认真完成接收安置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变相拒绝安置,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附件:2014年度市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鄂府发〔2014〕91号附件.doc

http://xxgk.ordos.gov.cn/szbm/IAO001_49469/201501/P0201501155867673739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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