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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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
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我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城市。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进我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市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和“对标一流”为战略抓手,以经济社会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以价格、税收、信贷、市场准入与退出、生态补偿等为手段,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等领域全面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使资源在企业形成小循环、在园区形成中循环、在社会形成大循环,全面促进我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二、总体目标
用三年时间,在“四个领域”(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创建“一个平台”(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构建“两大体系”(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评价体系),在“四个层面”(企业、产业、园区、社区)推进循环经济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发展,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规模化试点效应。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太原市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根据太原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发展总体目标,建立《太原市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主要由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等四个领域子体系构成,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责任单位: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农业领域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1.农田覆盖节水工程标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建设“农田抗旱节水工程”技术模式,强化农业节水工作。
牵头单位:太原市农业委员会
实施单位:清徐县人民政府
2.以沼气为纽带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以太原市娄烦康庄生态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在生产上形成“种植、加工、养殖、沼气、发电、有机肥、种植”循环链条,在产品上形成无公害蔬菜、粮食作物、干鲜果、牲畜养殖、沼气、电力、沼渣、沼液的循环生产模式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娄烦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娄烦康庄生态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3.“醋渣-沼气-发电”循环标准体系建设。以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建立健全“醋渣-沼气-发电”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清徐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
(三)工业领域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1.煤炭开采及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建设。以山西美锦集团为主体,建立健全“煤、洗煤、焦化、发电、建材”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以山西一一煤气化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建立健全“煤炭-炼焦-化工”、“煤炭-炼焦-煤气-发电”、“煤气-发电-冶金”、“选煤-发电-建材”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清徐县人民政府、古交市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山西美锦集团、山西一一煤气化集团有限公司
2.钢铁及钢铁深加工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以太原钢铁集团公司为主体,建立健全“铁、钢、不锈钢”和“高炉煤气、余热、余压发电,污水回收利用,冶金渣综合利用”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太原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尖草坪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太原钢铁集团公司
3.电力及电力转化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以太原一电厂为主体,建立健全“电、热、水及废弃物等综合利用的多联产业循环”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太原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晋源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太原一电厂
4.新型材料工业链标准体系建设。以山西双良水泥有限公司为主体,建立健全“矿渣、钢渣替代石灰石、砂岩、黏土等生产水泥熟料”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山西双良水泥有限公司
5.镁合金工业链循环标准体系建设。以太原市康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建立健全“镁-镁渣-建材”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清徐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太原市康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铝业循环标准体系建设。以太原东铝铝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建立健全“煤-电-铝”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太原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阳曲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太原东铝铝业有限公司
7.“轻烃类产品(石油副产品)-燃气”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建设。以山西亿德燃气有限公司为主体,建立健全“轻烃类产品(石油副产品)-燃气”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山西亿德燃气有限公司
8.废旧塑料生产无纺布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建设。以山西亚希印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建立健全“废旧塑料-无纺布-包装、农膜”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山西亚希印业有限公司
9.废旧钢铁制造汽车零部件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建设。以太原市三高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建立健全“废旧钢铁-熔模铸造-汽车零部件”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清徐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太原市三高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醇醚燃料循环替代能源标准体系建设。以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建立健全“醇醚燃料循环替代能源”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山西省华顿实业有限公司
11.光伏发电并网逆变装置标准体系建设。以山西合创电力有限公司为主体,建立健全“光伏发电并网逆变装置”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山西合创电力有限公司
(四)服务业领域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地源热泵污水再利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以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为主体,利用原生污水源热泵机组产生新热源为基础,建立健全“地源热泵技术”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
(五)社会领域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建设
1.静脉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以山西新天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为主体,以废旧家电、废旧汽车和废旧机电等拆解项目为龙头,以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废塑料资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项目为重点,建立健全“回收-拆解-深加工-再利用”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晋源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山西新天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2.园区循环标准体系建设。以不锈钢深加工为重点,依托不锈钢园区加工制造方面的优势,重点引进“补链产业”,引导园区内企业以废弃物为原料进行生产;逐步淘汰高耗能上游产品生产项目,积极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下游产品生产项目;构建不锈钢材料加工、不锈钢装备制造、不锈钢流通回收利用链和区内企业间物质链式循环系统,进一步延伸和闭合产业链,实现横向耦合。
牵头单位: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尖草坪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节水型园区标准体系的建设。以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主体,以开发区内水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建立健全“废水处理及回用技术、除尘技术、噪声控制技术”等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生活污水循环利用标准建设。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系统,提高再生水回用能力,建立“再生水回用系统”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太原市环保局
实施单位: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
(六)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
三年内建成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中,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牵头单位: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单位:太原钢铁集团公司(12项)、山西省华顿实业有限公司(10项)、山西美锦集团(5项)、太原一电厂(5项)、山西一一煤气化集团有限公司(3项)、太原东铝铝业有限公司(3项)、太原市康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项)、山西亿德燃气有限公司(3项)、山西亚希印业有限公司(3项)、太原市三高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项)。
四、考核
(一)考核程序
1.太原市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市工作领导组对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结果报省循环经济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总结验收考核评价。
(二)考核内容
1.年度工作考核
第一年度考核内容:太原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组和各责任单位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立情况,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情况,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研究情况,制(修)订相关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数量和进度情况。
第二年度考核内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宣传情况,不同层面(企业、产业、园区、社区)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探索和建立情况,全面推进标准在节能、节水、节材和废物再利用、资源化等方面的贯彻应用情况。
第三年度考核内容: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完善监督和管理机制情况,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考评体系情况。
2.总结验收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组织机构建设和标准宣传贯彻情况,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建立情况,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效益评价等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太原市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市工作领导组,统筹全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安排部署和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廉毅敏(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一副组长:荣彤(市委常委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政(副市长)
副组长:潘保欢(市政府副秘书长)
安龙柱(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孙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中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员:王喜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岳子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孟德东(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赵新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韩润福(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张利(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桂梅(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德茂(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徐华(市科学技术局总工)
张志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贾津生(迎泽区副区长)
梁勇(杏花岭区副区长)
王承江(尖草坪区常务副区长)
高二虎(晋源区副区长)
郭太林(古交市副市长)
冯原平(清徐县常务副县长)
畅志刚(阳曲县副县长)
强建林(娄烦县副县长)
胡志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董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张俊一(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
主任:王中一(兼)
副主任:王喜彬(兼)
岳子泉(兼)
成员:李艳阳赵静杜晓光徐晏张晨范建姝刘士俊陈江峰冯企康焦晋栓焦存胜王忠仁高强王金花闫拉请李红旺
安亮王光明茹菲郭志英李友芬
2.成立太原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专家组,由国家、省、市循环经济领域和标准化领域专家组成。
(二)制定鼓励政策
1.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税收支持和优惠政策;
2.重大循环经济标准化项目优先核准或备案,优先列入重点计划和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优先保障循环经济标准化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水、电、地等生产要素供应;
4.设立循环经济标准化专项资金,对循环经济标准化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循环经济标准化工程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5.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在使用世行、亚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长期低息、无息贷款方面优先安排循环经济标准化建设项目;
6.采用循环经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工业结构调整、科技发展等项目计划;
7.先进的循环经济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列入我市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积极向省推荐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成果;
8.对在循环经济技术标准研制及推广应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技术研发
加大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研发投入,集中开发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大宗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工业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技术、废旧产品回收及再生利用技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理技术、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等影响全市循环经济标准化的行业关键共性技术。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等中介机构作用,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体系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四)加大资金投入
1.探索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2.将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市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3.对积极参与国家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单位,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能够形成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创性标准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五)强化教育宣传
1.有重点、有计划、多层次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培训活动,加强专门人才队伍建设;
2.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进基层活动,提高中小学生循环经济标准化知识普及率和全市公民循环经济标准化知识知晓率;
3.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文明消费、循环消费,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在资源型城市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和战略意义;
4.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循环经济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标准化的认识与理解,在全社会营造循环经济标准化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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