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文号:阳政发〔2016〕3号
颁布日期:2016-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阳政发〔2016〕3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6〕2号)公布取消了54项行政审批事项,我市对应取消5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市政府落实省政府晋政发〔2016〕2号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5项)

http://xxgk.yq.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1/site/zfxxgk/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1603091722148155527.doc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

延伸阅读

关于建设白银市政务专网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抓重建、保民生”困难群众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成品油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