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暨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阳政办发〔2013〕31号
颁布日期:2013-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暨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暨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日

阳泉市“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

暨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季消防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暨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暨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赵峰副市长

副组长:王斌权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刘占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宝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成方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范发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裴亚杰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

刘宗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赵志明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铁路公安处

阳泉公安科科长

李宝福市交通运输局助理调研员

胡博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范发江兼任。

三、工作目标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春季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确保全市社会面不发生引起网络恶意炒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火灾。具体目标为:

(一)大力消除火灾隐患

各县(区)要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重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平战结合人防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场所、“两会”涉会场所等开展排查整治。排查发现的一般问题要限期整改完毕,对重大火灾隐患县(区)政府要及时挂牌督办。各相关部门要在配合消防部门和派出所排查社会面火灾隐患的同时主动消除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火灾隐患。

(二)全面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做好灭大火救大灾的准备工作,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加强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入研判春季灭火救援工作形势,着眼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执勤备战要求,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春季防火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强化逃生疏散演练等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组织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领导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逐级部署,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隐患,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一岗双责执行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情况等。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发挥主体作用,开展全方位消防大检查,专向行动期间,要联合组织开展集中和错时消防安全检查,有效改善我市消防安全环境。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和“户籍化”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托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由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专项行动期间要有40%的街道、乡镇达到网格化建设标准。相关部门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达标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各级、各部门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一是要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真正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领导,不仅要充分发动、严密部署,还要及时进行督察指导、奖优罚劣,要把专项行动确实抓在手上、全力推进,绝对不能开个会、下个文件了事。二是要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首先是公安消防部门,作为消防安全的主管部门必须全面统筹本次专项行动,做好安排部署、及时调整、检查督促、统计通报等组织工作,同时对于主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实现“零”火灾;其次是市县(区)两级安监、工商、质监、民政、交通、文化、教育、旅游、卫生等政府部门,要根据市政府2011年印发的《市直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的要求,立足本部门特点真正抓好对消防安全的监管,保障本部门本行业的消防安全。三是要落实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不管消防工作有千条线万条线,到最后、还是要穿过具体的社会单位这“一根针”,社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直接受益者,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也必然是直接受害者,社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尽职尽责,真正承担起自己的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中,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各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区)政府一律挂牌督办,力争在全国“两会”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须采取关停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行动专题宣传和户全民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对农民工群体开展消防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利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并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主要频道黄金时段和户外视频滚动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五)开展冬季练兵,强化执勤备战

全市消防部队要深入开展春季练兵活动,强化官兵体能、技能和器材装备操作应用,对辖区重点单位和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实地熟悉和排查,全面掌握单位内部情况,及时维护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建立完善与供水、环卫部门的联动机制。强化执勤车辆装备配备,优先把先进实用的器材调配到基层中队,主战消防车、大功率排烟和破拆器材、攻坚组和个人防护装备必须按标准配齐配全。一旦辖区重点单位发生较大火灾,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快速反应,遂行作战、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六)强化考评,严格奖惩

市消防安全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各县(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实施阶段(2013年2月24日至全国“两会”闭幕)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消防安全领导组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调度会议,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各县(区)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全国“两会”开幕前,各级、各部门要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并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

各县(区)要对“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暨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市政府“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暨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2013年3月4日前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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