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上报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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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9-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上报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克政办传〔2014〕5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三五”规划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为认真总结2014年工作,及早谋划2015年工作,现就报送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成立专门写作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全面回顾总结,精心组织撰写,认真讨论审定,保质按时完成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的起草工作。
二、认真撰写材料。各县(市)、各单位撰写材料要实事求是、言简意赅、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认真总结2014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亮点要突出、内容要全面;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科学制定2015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要符合克州实际且详细具体,切忌空谈。材料框架:一是2014年的工作总结;二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三是明年的发展思路和工作举措。
三、及时统计数据。各县(市)、各单位要做好数据的统计工作,数据可为预计数。
克州统计局要做好2014年全州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克州发改委要科学提出2015年克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及措施。各部门要加强与统计、发改等部门的联系,主动沟通协调,认真核实相关方面的数据,确保准确无误。
四、按时报送材料。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于2014年10月23日前报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刘高峰联系电话:0908—4222418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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