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参加“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塔行办发[2011]21号
颁布日期:2011-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参加“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1]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有关部门:

现将《塔城地区参加“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塔城地区参加“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加强新疆与沿海发达地区特别是对口援疆省市的经济交流合作,大力推进自治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于2011年6月18日—20日在乌鲁木齐市举行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为做好筹备工作,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筹备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8号)精神,结合塔城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推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大政策机遇,依托地区的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围绕地区“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以“产业合作、发展共赢”为主题,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建立我区与对口援疆省市间产业转移合作长效机制,搭建合作共赢平台。突出垂直整合、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集群发展,着力对接一批关联度高、辐射面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为认真组织参加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确保我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取得实效,现成立地区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名誉组长:马宁·再尼勒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组长:高宏彬地委副书记,辽宁省对口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组书记、总指挥

副组长:侯本智行署副专员

成员:管彪行署副秘书长

刘江地区经贸委主任

马学武地区发改委主任

陈长青地区财政局局长

李彦武地区招商局局长

申世英地区外经局局长

艾山江?艾尼瓦尔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梁浩地区环保局局长

陈强地区科技局书记

买国新地区建设局书记

吴军地区工商局局长

刘国华地区工商联(商会)常务副主席

刘宏立人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经贸委,刘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络人员:地区经贸委副主任曹斌生(15160805555)、地区招商局副局长王跃(15809017220)。

三、涉会单位主要职责

(一)地区经贸委:负责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组织;负责与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有关行业协会和有关省(市)的沟通衔接;组织各县(市)企业参加对接活动;审核签约项目,发布签约成果;编制经费预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地区招商局:牵头做好世界、国内500强企业、内地重要客商团组的邀请工作;组织开展产业转移项目前期对接工作;收集、整理签约项目;提供重大产业转移合作项目,编制重大项目招商手册;会同地区经贸委做好对接活动的项目签约仪式。

(三)地区财政局:负责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按照筹备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工作经费。

(四)地区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商局、人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为对接洽谈项目提供科技、土地、环保、建设、贷款、融资等相关政策方面的咨询,指导合作项目签约。

(五)各县(市)政府:负责本县(市)产业转移活动的具体对接工作;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根据本县(市)资源禀赋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产业转移项目;在地区的统一安排下,赴辽宁省和内地其他省市对接洽谈合作项目;推荐总投资亿元以上的合作项目参加项目签约仪式;做好应邀客商的接待、考察准备工作;组织本地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参加对接活动。会同地区经贸委组织参会企业,负责会上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化工、食品、建材、电子信息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七个行业的专题对接活动。

四、筹备工作

1、2011年3月25日前,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方案有关事宜。

2、3月26日至4月5日,各县(市)完成收集上报承接产业转移合作项目。

3、4月6日至4月10日,地区招商局整理汇总各县(市)承接产业转移合作项目资料,并上报自治区组委会办公室。

4、4月11日至5月10日,地区组织承接产业转移代表团,以园区为主要承接载体,瞄准世界、国内500强和其他知名企业,围绕地区确定的承接产业转移合作项目,赴辽宁省和内地发达地区开展专题项目对接洽谈活动,并做好客商邀请工作。

5、5月中下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承接产业转移代表团项目对接、客商邀请等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确定参会重要客商和重点签约项目名单并上报自治区组委会办公室。

6、6月18日至20日,参加自治区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参加这次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的筹备工作,深刻领会对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组织专人负责。地区将把这次活动情况作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全力做好客商邀请工作。各县(市)政府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地区提出的邀商要求,动员一切社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力争邀请一批重要客商来塔考察并参会。

(三)认真做好企业参会和项目准备工作。各县(市)政府、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合作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和对接等工作,组织好参会企业进行专题对接活动。承接产业转移项目主要包括纺织服装、煤化工、石油石化、农产品加工、食品、装备制造、有色、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项目类别主要分为2010年以来内地省市企业来疆投资建设项目;目前与内地省市洽谈投资的项目;各地区依托优势资源需内地转移项目三类。

(四)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地区广电局、塔城日报社等新闻单位要按地区统一要求,在洽谈会期间及时、准确、有重点地做好领导活动、投资洽谈、项目签约、产品博览、座谈会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各县(市)、有关部门要按照“高效有序、热情周到、文明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参会人员和客商由邀请单位负责接待,其中:世界、国内500强企业高管和重要客商团组负责人上报自治区组委会,纳入自治区统一接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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